惠济区花园口镇辖区镇管道路保洁项目招标公告
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郑州市惠济区花园口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就惠济区花园口镇辖区镇管道路保洁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单位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惠济区花园口镇辖区镇管道路保洁项目
采购编号:郑惠财公开招标(2016)25 号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项目地点:郑州市惠济区境内
招标规模: 辖区道路及花园口镇政府院内及楼内的清扫保洁;垃圾清运(镇辖区);垃圾中转站管理、维修及保养;环卫车辆管理、保养、维修、燃油、年审;环卫工人工资、保险及劳保(详见招标文件清扫清单)。
服务期:2年
资金来源:区财政、镇办自筹。
质量要求:合格、满足国家行业质量标准。达到郑州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行业标准。
投资概算:350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中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供应商应提供下列证明材料以证明其满足以上要求:
(1) 具有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并具备相应的生产或经营范围、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
(2) 2015年度财务状况报告资料或企业基本户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
2、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函。
3、投标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办理的“郑州市城市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许可证”。
4、潜在供应商须到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局办理《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告知函内需体现法人、授权委托人姓名,且告知函须开在报名期内;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有关事项:
1、报名时间:2016年05月 17 日至2016年05月 23 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节假日休息);
报名地点:郑州市文化路与优胜南路交叉口国奥大厦2209室;
2、请潜在投标人按以下顺序整理装订成册的报名资料1套(可采用拉杆文件夹方式装订,所有复印件并需是清晰、完整的,投标人应将有关证件的变更、延期等材料一并复印盖章),现场报名时请携带以下资料的原件,经核对复印件无误后原件随即退还:
2.1 法人授权委托书、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
2.2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服务许可证、开户许可证、被委托人身份证、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备注:
1、上述报名资料应根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相对应的具体要求提供原件,除2.1外均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报名人应保证其报名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3、报名人若不按上述要求提供报名资料原件,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报名。
五、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6年05月17日至2016年05月23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节假日休息);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郑州市文化路与优胜南路交叉口国奥商务22层2209;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现场出售;
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份。
六、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6年06月13日09时30分;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郑州市文化路与优胜南路交叉口国奥商务22层开标室。
七、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2016年06月13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郑州市文化路与优胜南路交叉口国奥商务22层开标室。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惠济区政府采购网》网上发布。
九、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郑州市惠济区花园口镇人民政府
地 址:郑州市金桥路2号
联系人:黄女士
联系方式:0371—65780487
代理机构: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文化路与优胜南路交叉口国奥大厦22层
联系人:刘先生、郑先生
电话:0371-63976573/63976168
邮箱:xincheng_zb@163.com
郑州市惠济区花园口镇人民政府
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0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