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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宁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东宁市博物馆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5-17 16:53: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天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东宁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东宁市博物馆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东宁市博物馆工程

项目编号:THCG[2016]0009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野

项目联系电话:13503622662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东宁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地址:东宁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联系方式:宋吉富1874538717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天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李野13503622662

代理机构地址: 天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东宁市博物馆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THCG[2016]0009

1. 招标条件

东宁市博物馆工程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东宁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建设资金100%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天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东宁市博物馆工程

2.2 建设地点:东宁市人民办事服务中心内

2.3 建设内容:建筑面积4000平方米(包括展馆装饰装修工程、展馆布展工程等)

2.4 质量标准:合格;

2.5 计划工期:开工日期:2016年6月10日,竣工日期:2016年11月10日;总工期154 日历天。(实际开竣工日期以甲方规定时间为准)

2.6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

3.2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3潜在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饰工程专项设计甲级资质和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施工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和中国博物馆协会核发的博物馆陈列展览设计甲级资质及博物馆陈列展览施工壹级资质或者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一级资质和具有中国展览馆协会核发的展览陈列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一级资质,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工作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4潜在投标人的类似业绩要求: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五年内至少完成过两项已通过竣工验收合格且单项合同建筑面积不少于4000平方米的类似展馆的设计与施工项目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

3.5潜在投标人已办理完成黑龙江政府采购网备案;

3.6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含公告发布当日)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办理完成《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且没有行贿犯罪记录。

3.7 2013年、2014年、2015年企业财务状况良好,企业不亏损;(提供近三年企业财务审计报告)

3.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体。

3.9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集团公司中母公司与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

4. 投标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4.1 凡有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者,请于2016年5月17日至2016年5月23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 14:00时至 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天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市道里区安升街48号3层)报名,逾期不予受理。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广联达电子光盘100元/套,售后不退。

4.2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上投标人资格要求的各类相关证书原件和证明材料原件以及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开户许可证、被授权人身份证(必须是本项目拟派建造师本人)、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拟投入项目班子人员证书(施工员(工长)1人、质量员(质检员)1人、安全员1人、造价员1人、工艺美术或环境艺术设计人员1人),拟投入人员企业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证明。以上均提供原件;如不能或提供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报名。同时提供加盖公章的上述所有材料的复印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6月7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开标地点:东宁市人民办事服务中心一楼开标大厅。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招标公告未尽事宜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招标人:东宁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招标代理机构:天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安升街48号3层      

联系人:李野      电话:13503622662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尚志支行

账    号:231000766018010047578

开户名称:天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5月17日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3.2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3潜在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饰工程专项设计甲级资质和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施工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和中国博物馆协会核发的博物馆陈列展览设计甲级资质及博物馆陈列展览施工壹级资质或者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一级资质和具有中国展览馆协会核发的展览陈列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一级资质,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工作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045.500309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5月17日 09:00 至 2016年05月23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市道里区安升街48号3层)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6月07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6月07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东宁市人民办事服务中心一楼开标大厅

 

七、其它补充事宜

3.1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

3.2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3潜在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饰工程专项设计甲级资质和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施工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和中国博物馆协会核发的博物馆陈列展览设计甲级资质及博物馆陈列展览施工壹级资质或者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一级资质和具有中国展览馆协会核发的展览陈列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一级资质,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工作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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