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事业单位内部审计监督评价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管理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事业单位内部审计监督评价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事业单位内部审计监督评价项目
项目编号:TC16012T0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丁敏 、魏志平、周毅
项目联系电话:010-62108094 、62108154、 62108092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管理局
地址:北京市宣武门西大街26号
联系方式:韩先生,283507952@qq.com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丁敏 ,010-62108154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皂君庙14号院9号楼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1、招标项目性质:政府采购公开招标
2、项目内容
本次招标包含四个包,具体如下:
包号 | 分包名称 | 项目预算 | 项目实施周期 |
1 | 行政事业单位(含协会)基础信息调查及评审评价 | 100万元 | 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项目需求 |
2 | 委机关本级和所属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和实施 | 180万元 | |
3 | 行政事业单位(含协会)财务收支审计和经责审计 | 130万元 | |
4 | 专项审计以及机关服务中心经营业绩考核审计确认 | 240万元 |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和条例。2、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3、其它条件(1)依据中国法律注册成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分支机构不具有投标资格),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执业资格。(2)2013年至今没有被财政部门予以行政处罚(责令整改、警告除外)或国资委予以会计师事务所禁入处理的记录。(3)本项目共包括四个分包,根据本次检查规模和检查时间要求,包1(行政事业单位(含协会)基础信息调查及评审评价)项目需要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期前至少具有200名注册会计师;包2(委机关本级和所属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和实施)项目需要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期前至少具有500名注册会计师;包3(行政事业单位(含协会)财务收支审计和经责审计)项目需要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期前至少具有200名注册会计师;包4(专项审计以及机关服务中心经营业绩考核审计确认)项目需要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期前至少具有500名注册会计师。(4)投标人最多可选取其中二个分包进行投标。原则上一个投标人只能中标其中一个分包。(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65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5月18日 08:30 至 2016年05月30日 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北京市海淀区皂君庙14号院9号楼)312室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6月07日 14:0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6月07日 14:00
六、开标地点: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七、其它补充事宜
1、招标文件每套(含4个分包内容)售价5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6年5月18日起至2016年5月30日,每日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携带以下证明文件:
(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格式自定)
(2)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保密承诺函(格式见附件)
3、开户名称: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海淀支行营业部
帐 号:0200049619200362296
4、招标文件公告期: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