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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间市城市管理局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5-17 15:40: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开标时间:2016年06月16日09时00分
项目名称:钢筋缓凝土管、路灯、电缆及花岗岩路缘石
机构项目编码:HB2016053360020002
项目联系人:刘海霞
项目联系电话:0317-3665506
采购人:河间市城市管理局
采购人地址:河间市曙光路
采购人联系方式:0317-3223496
代理机构:河北华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沧州市新华区解放东路42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7-3665506
预算金额:149.7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6年06月16日09时0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6-05-18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6-05-24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河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报名室招标代理机构处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
开标地点:河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第一开标室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一标段: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2、具备承担和实施本项目的相应经营范围及能力的供应商;供应商须为钢筋混凝土管的生产制造商;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标段提出投标申请;5、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标段: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2、具备承担和实施本项目的相应经营范围及能力的供应商;供应商须为路灯的生产制造商;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标段提出投标申请;5、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数量:两个标段
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一标段报名时须持: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无行贿犯罪记录)、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件。二标段报名时须持: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无行贿犯罪记录)、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件。以上证件须提供原件一套及复印件三套(复印件需逐页加盖单位公章并装订成册),原件核验后退回。因办理年检无法提供原件的必须出具证照管理部门的证明原件。每标段须单独提供资料。注:报名时验证原件不能替代资格审查,如资格审查不符合要求,其投标将被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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