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先任学校笔记本电脑购置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5-16 17:28: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开标时间:2016年06月08日15时00分
项目名称:先任学校笔记本电脑采购
机构项目编码:HB2016053600130007
项目联系人:孙瑞星 魏利东
项目联系电话:0314-7528607
采购人:先任学校
采购人地址: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克勒沟镇
采购人联系方式:15076972696
代理机构:围场县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地址: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行政服务中心西配楼240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4-7528607
预算金额:50.4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6年06月08日15时0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6-05-16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6-05-20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行政服务中心西配楼240室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其它
招标文件售价:0元
开标地点: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独立法人资格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且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应的供应商;2、投标商应具备生产或销售电脑资质;3、投标商为非生产企业需提供笔记本生产厂商针对此项目的授权书原件(注明项目名称、品牌型号、有效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凡在正常工作日无法联系到的,均为非法授权,同时取消投标资格,报名、投标需提供原件;投标商所投笔记本产品若为同一品牌同一型号只能由第一家报名的供应商参加投标。4、投标商需提供生产厂商ISO27001、CCCS和4PS体系认证证书,报名、投标时提供加盖生产厂商公章的证书复印件;5、所投产品噪音低于23分贝、平均无故障运行时间不低于10万小时、具有防雷功能、通过跌落测试、通过宽电压测试,报名、投标时提供加盖生产厂商公章的证书或检测报告复印件。6、满足上述要求的投标人请携带上述要求资料及相关证明、法人代表证明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银行开户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资格证明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到围场县政府采购中心领取标书。
采购数量:112台
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备注:
项目名称:先任学校笔记本电脑采购
机构项目编码:HB2016053600130007
项目联系人:孙瑞星 魏利东
项目联系电话:0314-7528607
采购人:先任学校
采购人地址: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克勒沟镇
采购人联系方式:15076972696
代理机构:围场县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地址: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行政服务中心西配楼240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4-7528607
预算金额:50.4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6年06月08日15时0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6-05-16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6-05-20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行政服务中心西配楼240室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其它
招标文件售价:0元
开标地点: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独立法人资格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且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应的供应商;2、投标商应具备生产或销售电脑资质;3、投标商为非生产企业需提供笔记本生产厂商针对此项目的授权书原件(注明项目名称、品牌型号、有效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凡在正常工作日无法联系到的,均为非法授权,同时取消投标资格,报名、投标需提供原件;投标商所投笔记本产品若为同一品牌同一型号只能由第一家报名的供应商参加投标。4、投标商需提供生产厂商ISO27001、CCCS和4PS体系认证证书,报名、投标时提供加盖生产厂商公章的证书复印件;5、所投产品噪音低于23分贝、平均无故障运行时间不低于10万小时、具有防雷功能、通过跌落测试、通过宽电压测试,报名、投标时提供加盖生产厂商公章的证书或检测报告复印件。6、满足上述要求的投标人请携带上述要求资料及相关证明、法人代表证明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银行开户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资格证明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到围场县政府采购中心领取标书。
采购数量:112台
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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