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氏县水务局 元氏县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试点水利项目工程建设处元氏县2016年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地表水灌溉项目冶河灌区项目区工程监理公开招标公告
河北中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元氏县水务局 元氏县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试点水利项目工程建设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元氏县2016年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地表水灌溉项目冶河灌区项目区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元氏县2016年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地表水灌溉项目冶河灌区项目区工程监理
项目编号:ZYZB-2016-S5036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义
项目联系电话:0311-80850863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元氏县水务局 元氏县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试点水利项目工程建设处
地址:元氏县人民路49号
联系方式:刘晓东 0311-84637633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河北中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刘义 0311-80850863
代理机构地址: 石家庄市靶场街29号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合格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具备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监理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全国水利工程建设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和水利部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3、 本次招标公告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招标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详见招标文件具体要求。 5、投标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报名时须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资质证书、银行开户许可证、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在本单位缴纳三个月以上养老保险证明、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和注册证书及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本单位缴纳三个月以上养老保险证明;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7.43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5月16日 08:30 至 2016年05月20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河北中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石家庄新华路505号盛世天骄12号楼1单元802)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金发售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6月07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6月07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元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无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