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平县银山镇银山镇社区生活污水整治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公开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东平县银山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性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东平县银山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编号:SDTADP2016-0230
2.2本项目的建设地点位于东平县银山镇,包括前银山村社区、后银山社区、黄河社区,涉及3个行政村,项目运行后处理污水300m3/d,同时建设配套管网3150m。
计划工期:20日历天。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的所有内容。
质量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2.3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198.25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施工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主项),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2“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备注:东平县本地施工企业由招标工程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清欠办出具,县外施工企业须由注册地及招标工程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清欠办分别出具)。
3.3投标人须具有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由东平县人民检察院或单位注册地检察院出具)。
3.4本次施工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5月17日至2016年5月25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山东省鲁成招标有限公司泰安中心分公司(88医院斜对面,泰安市中泰瑶池大酒店510室)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须提交下列证书原件: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项目经理的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5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6月13日9时30分,地点为泰安市中泰瑶池大酒店7楼会议室(环山路208号,88医院斜对过)。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7. 联系方式
招标 人:东平县银山镇人民政府
地 址:东平县银山镇驻地
邮 编:271513
联系 人:姚镇长
电 话:0538-2551001
电子邮件:dpyscz@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省鲁成招标有限公司泰安中心分公司
地 址:泰安市中泰瑶池大酒店510室
邮 编:271000
项目经理:高洪勇
电 话:0538-8669079
传 真:0538-8669079
电子邮件:lczhb5ta@163.com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泰安青年路支行
账 号:3700 1697 4080 5015 33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