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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兴和县房地产管理局2016年兴和县棚户区改造项目入围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5-16 16:01: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委托,采用,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 批准文件编号: 采购文件编号:

2、内容及分包情况(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包号
货物、服务和工程名称 数量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预算金额
(元)
附件材料
1 2016年兴和县棚户区改造项目入围 1 详见采购文件 1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且符合、承认并履行公开招标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企业法人和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供应商为在乌兰察布市兴和县城关镇有房源的房地产公司或集团; 3、供应商须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公司资质。 4、投标供应商所提供房源应具有:《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或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5、回购存量商品房房源无抵押、冻结、查封、权属纠纷等情况承诺; 6、已竣工的存量商品房须提供《竣工备案表》或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建设工程质量技术监督报告或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三、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在 ,每个工作日上午 时,下午 时到兴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递交报名材料,经初审合格后,填写《报名供应商登记表》。 报名审核合格的供应商可以从 获取采购文件。 报名时,报告人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人出示身份证原件,提供复印件; 2、报名人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3、提供经国家工商机关年检合格有效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其他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
3)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4)企业税务登记证副本;
5) 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7)检查机关出具的无犯罪行贿证明。
8)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本项目拟派项目经理)。
(以上证件均须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4份)。
备注:报名时需要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本人携带原件报名,以上资料缺少任何一项,不接受报名。

四、采购文件售价

本次采购文件售价为 元人民币。

五、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投标地点: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六、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兴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 兴和县新城区北环民生服务中心后楼政务服务中心
邮政编码: 013650
联 系 人: 周女士、于女士
联系电话: 0474-7217300
投标保证金账户
1、账户名称: 兴和县政务服务中心
开 户 行: 兴和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广场分社
账    号: 6800401229000002062000
2、账户名称:
开 户 行:
账    号:
采购单位名称: 内蒙古兴和县房地产管理局
地    址: 兴和县新城区
邮政编码: 013650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15849445289
2016年0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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