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平县城区交通设施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河北鼎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河北省广平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广平县城区交通设施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广平县城区交通设施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HBDFZFCG201605055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渠亮亮
项目联系电话:0310-3150500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河北省广平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地址:广平县建设路
联系方式:刘金锋 1590320690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河北鼎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渠亮亮 0310-3150500
代理机构地址: 邯郸市中华北大街369号华祥大厦804室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广平县城区交通设施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河北鼎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河北省广平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就广平县城区交通设施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能力的合格供应商参加该项目投标活动。
项目名称:广平县城区交通设施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HBDFZFCG201605055
采购单位:河北省广平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采购单位地址:广平县建设路
采购单位联系人:刘金锋 电话:15903206908
采购代理机构:河北鼎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邯郸市中华北大街369号华祥大厦804室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渠亮亮 电话:0310-3150500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资格后审
采购内容:标线、护栏,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供应商资格要求:
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基本条件;
2. 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与本项目相适应的经营范围)、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开户许可证;
3.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应提供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人参加投标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人居民身份证;
4.开标时投标人应提供检察机关开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否则投标无效;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5月16日至2016年5月20日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6: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携带供应商资格要求中所有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红色公章 (不接受彩色扫描件及传真件)装订成册到广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报名处进行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6年6月8日 14: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 广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
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北省政府采购网、广平县政府采购网、广平县公共资源交易网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基本条件;2. 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与本项目相适应的经营范围)、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开户许可证;3.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应提供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人参加投标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人居民身份证;4.开标时投标人应提供检察机关开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否则投标无效;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4.2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5月16日 09:00 至 2016年05月20日 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报名处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出售 售后不退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6月08日 14:3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6月08日 14:30
六、开标地点:
广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无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