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卧龙区纪委监察局机关办案装备项目招标公告
南阳市卧龙区纪委监察局机关办案装备项目招标公告
河南海纳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受南阳市卧龙区纪委监察局委托,就南阳市卧龙区纪委监察局机关办案装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已经豫纪发【2014】21号文件批准,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1. 项目名称及编号
1.1 项目名称:南阳市卧龙区纪委监察局机关办案装备项目
1.2 项目编号:WLZY-2015-ZG017
2. 项目简要说明及采购范围
2.1 项目内容:本项目拟购置台式一体电脑及光盘刻录机16套,笔记本电脑12台,便携式打印机4台,扫描仪4台,涉密U盘8个,涉密移动硬盘8个,热熔式案卷装订机4台,照相机4台,摄像机4台,录音笔4支,便携式同步录音录像设备4套(详细规格、数量、技术参数及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2 采购范围:含产品采购、运输、安装调试、售后服务等。
2.3 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财政资金,已落实。
2.4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全新产品。
2.5 供货及安装期:自合同签订后10日历天内供货安装调试完毕。
2.6 供货及安装地点:采购人指定的地点。
2.7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之规定。
3.2 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3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售后服务(投标人提供产品售后服务承诺书)。
3.4 投标人若为代理商或经销商须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所投主要产品(台式一体电脑及光盘刻录机、笔记本电脑、便携式打印机、便携式同步录音录像设备)的专项授权书;投标人为生产商的应提供产品的生产许可证或制造许可证。
3.5 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专业设备和技术能力。
3.6 投标人应出具有企业工商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出具时间报名期间)。
3.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 本项目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4.2 报名时需提交的资料:所有投标人需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其被授权人身份证明、投标人若为代理商或经销商须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所投主要产品(台式一体电脑及光盘刻录机、笔记本电脑、便携式打印机、便携式同步录音录像设备)的专项授权书、投标人为生产商的应提供产品的生产许可证或制造许可证、投标人提供产品售后服务承诺书、企业工商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出具时间报名期间),以上资料必须出具原件(原件审验后退回),并留存二套复印件(复印件上加盖公章)。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和《南阳市卧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7. 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南阳市卧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南阳市新华西路556号
联系人:孙女士
电 话:0377-67778850
网 址:www.nywlzy.com
采购人:南阳市卧龙区纪委监察局
地 址:南阳市七一路161号
联系人:王女士
电 话:0377-63310589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海纳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中州大道郑汴路建业置地广场A座东单元12层048室
联系人:李先生
电 话:0371-86076016 13303771995
南阳市卧龙区纪委监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