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紫园新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北京市房山区阎村镇中心区03、04街区1号地土地一级开发项目照明、交通、绿化设施等工程(阎村公租房配套工程)二标段公开招标公告
慧诚(北京)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北京紫园新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北京市房山区阎村镇中心区03、04街区1号地土地一级开发项目照明、交通、绿化设施等工程(阎村公租房配套工程)二标段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北京市房山区阎村镇中心区03、04街区1号地土地一级开发项目照明、交通、绿化设施等工程(阎村公租房配套工程)二标段
项目编号:HCBJ-2016YCZ1670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010-69369063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北京紫园新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房山区阎村镇南梨园村
联系方式: 蔡先生 010-8931699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慧诚(北京)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李女士 010-69369063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房山区良乡西潞南大街18号院内西楼一层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1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北京市房山区
2本标项目建设规模:交通工程,招标控制价1725826.08元
3本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 40 日历天
4本招标项目的标段划分(如果有) 无
5招标范围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工程
6其他 无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专业承包壹级(加盖单位章),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本工程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受聘于施工单位的已取得公路工程二级(含)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的人员,同时具有有效地安全考核B本;2投标人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登记注册的且依法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投标人;3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4投标人经营状态:在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5投标人具有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7外地进京企业须在北京市已备案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8本工程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72.582608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5月16日 09:00 至 2016年05月20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房山区良乡西潞南大街18号院内西楼一层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到招标公司审查资质合格后现场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6月07日 14:0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6月07日 14:00
六、开标地点:
慧诚(北京)招投标有限公司会议室,北京市房山区良乡西潞南大街18号院
七、其它补充事宜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6年5月16日至 2016年5月2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分至11:00分,下午14:00分至16:00,到 北京市房山区良乡西潞南大街18号院内西楼一层报名,投标人报名时应携带:(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2)企业资质副本,拟派项目经理资格证书、有效地安全考核B本;(3)安全生产许可证(4)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5)税务登记证副本及近三个月纳税记录证明文件;(6)社保登记证及近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记录证明文件(7)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人不是项目经理本人的须项目经理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一同到场)(8)外地进京企业须在北京市已备案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只有通过报名审查的投标人才能购买本项目的招标文件。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