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公安边防总队第五支队执行取证记录系统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广东省公安边防总队第五支队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广东省公安边防总队第五支队执行取证记录系统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广东省公安边防总队第五支队执行取证记录系统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ZHGJ2016-07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2173707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广东省公安边防总队第五支队
地址:珠海市香洲区
联系方式:何先生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郑先生
代理机构地址: 珠海市香洲区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项目内容及需求:执行取证记录系统设备;
交货期:合同签订生效后7个日历日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中须包含以下资格证明文件:A. 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B. 投标人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若为法定代表人作为投标代表参加投标,则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C.投标人近三年以来(参加本政府采购项目活动之日开始计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原件)。D.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的投标活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3、投标人必须在招标机构登记并购买了招标文件。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37.586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5月16日 08:00 至 2016年05月20日 20: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珠海市香洲区银桦路8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九层D座(香洲汽车长途站对面)
招标文件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或邮购(邮购须另加人民币50元)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6月06日 15:0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6月06日 15:00
六、开标地点:
珠海市香洲区银桦路8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9D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珠海经营部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