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土地储备中心回迁房屋维修改造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吉林省汇通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长春市土地储备中心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长春市土地储备中心回迁房屋维修改造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长春市土地储备中心回迁房屋维修改造工程
项目编号:HTZB2016-615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田先生、赵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0431-87933788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长春市土地储备中心
地址:长春市
联系方式:0431-88770122-7199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吉林省汇通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田先生、赵女士,0431-87933788
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市西安大路金色华尔兹大厦2栋3门406室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回迁房屋维修改造。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资金、设备、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2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建筑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具有类似业绩至少一项,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必须为本单位在籍在册在编人员,否则取消中标资格。3 财务要求:近三年(2013-2015)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无亏损。4 业绩要求:近三年(2013-2015)具有类似业绩至少一项。5 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应在相关部门备案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详见吉建管[2016]1号、吉建管[2015]50号文件)。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7 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8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032.1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5月16日 08:30 至 2016年05月20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长春市西安大路金色华尔兹大厦2栋3门406室
招标文件售价:¥1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5月16日至2016年5月20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吉林省汇通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持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建造师注册证书、项目经理职称证、法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报名。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6月06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6月06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长春市政务中心三楼开标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已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