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土地储备中心回迁房屋维修改造工程监理公开招标公告
吉林省汇通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长春市土地储备中心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长春市土地储备中心回迁房屋维修改造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长春市土地储备中心回迁房屋维修改造工程监理
项目编号:HTZB2016-616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田先生、赵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0431-87933788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长春市土地储备中心
地址:长春市
联系方式:仇先生、0431-88770122-7199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吉林省汇通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田先生、赵女士,0431-87933788
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市西安大路金色华尔兹大厦2栋3门406室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回迁房屋维修改造全过程监理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持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2013、2014、2015)完成过至少1项类似房建项目监理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工程监理能力。2 投标人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须是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具有建筑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且无在建工程;近三年(2013、2014、2015)完成过至少1项类似房建项目监理业绩。其他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少于5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且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或省级监理证书;项目管理人员不得有其他在建项目。3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4 财务要求:近三年(2012年、2013年、2014年)财务状况良好,不亏损;5吉林省外企业须按相关规定到吉林省建设厅备案登记,备案登记后方可参与投标;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54.9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5月16日 08:30 至 2016年05月20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吉林省汇通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长春市西安大路华尔兹大厦2栋3门406室)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5月16日至2016年5月2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总监注册证、法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在长春市政务中心A区三楼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窗口或网上报名;并到吉林省汇通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持法人授权委托书购买招标文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6月06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6月06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长春市政务中心3楼开标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已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