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安县城乡规划建设局华安县城关片区改造工程(一期)政府采购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受华安县城乡规划建设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华安县城关片区改造工程(一期)政府采购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华安县城关片区改造工程(一期)政府采购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FJTH-10420160425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华安县城乡规划建设局
地址:漳州市华安县
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林小姐 0591-87878462-829
代理机构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99号标力大厦12层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华安县城关片区改造工程(一期)政府采购服务项目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服务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已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该公司注册类型需为国有企业。需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1)投标人的合格营业执照复印件;(2)投标人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已三证合一的无需提供);(3)投标人组织代码证复印件(已三证合一的无需提供);(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的复印件);(5)投标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的复印件);(6)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2、投标人需书面承诺参与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3、根据闽检发[2014]7号文规定,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由投标人向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申请查询,原件须附在投标文件正本中,副本附复印件)。4、其他详见招标文件。注: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以上所有的资格要求并提供资料,所有提供的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应属法定有效期内的,若发生变更的,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完变更手续后方可参加投标,并以发证机关核准的变更为准,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应是清晰的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5380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5月13日 17:46 至 2016年05月20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99号标力大厦12层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1)直接至我司办理;(2)通过传真办理:按公告提供的开户名、开户行、账号及本投标邀请函第5条的要求,电汇或转账相应的金额到本公司账户,同时将电汇或转账底单复印件及按本招标文件第六章招标相关附件“附件1”格式填写并加盖公章后于报名截止时间前传真至我公司,传真后致电我司前台办理相关报名登记手续。未办理报名手续的不予以书面变更通知及不受理投标。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6月02日 14:3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6月02日 14:30
六、开标地点:
华安县平湖西路11号(县财政局1楼华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七、其它补充事宜
1、询问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规定,招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供应商提出的询问或者质疑超出招标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投标供应商向招标人提出。
2、投标供应商对本次招标活动事项提出质疑的时限及提交的书面质疑材料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供应商须知第23条要求执行。
3、购买招标文件联系人:张小婷 0591-87623955
项目负责人:林凤芳 0591-87878462转829
传 真: 0591-87878463
电子信箱:FJTHZB@163.com
开户名: 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东支行
帐 号: 1501014170012067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