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源县人民检察院电子卷宗制作室建设、涉案物品保管室建设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宁夏兴盛圆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泾源县人民检察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泾源县人民检察院电子卷宗制作室建设、涉案物品保管室建设政府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泾源县人民检察院电子卷宗制作室建设、涉案物品保管室建设政府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固(泾)交政采【2016】29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秀清
项目联系电话:18995400035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泾源县人民检察院
地址:泾源县人民检察院
联系方式:胡秀清 1899540003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宁夏兴盛圆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褚佳鸶 0951-8995049 18809511120
代理机构地址: 宁夏银川市兴庆区德源街以东绿地21商城D区11号楼308室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泾源县人民检察院电子卷宗制作室建设、涉案物品保管室建设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1)营业执照副本(2)税务登记证(3)组织机构代码证(4)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内有无行贿犯罪记录告知函(告知函必须在有效期内)(5)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非法人参加的投标人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证合一的只提供营业执照副本,不提供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电子卷宗制作室建设(200万CMOS高清网络变焦红外半球摄像机、200万SDI网络高清高速球机、磁盘整列、数据矩阵);涉案物品保管室建设(200万SDI网络高清高速球机、网络存储、网络存储系统辅机);上述设备须提供以下资质:(1)ISO :20000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ISO :27001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复印件加盖公章);(2)产品设备厂家获得中国安防十大品牌(系统集成类)证书,连续五年。(复印件加盖公章)(3)《全国检察系统装备信息化建设最佳供应商荣誉》、《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4)为了与原单位原有监控设备进行对接,设备须保证可以和原有设备实现无缝对接。需提供对接证明(原件加盖公章);(5)提供设备生产厂家针对该项目的原厂授权书原件和原厂三年质保书(原件加盖公章);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52.668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5月16日 09:00 至 2016年05月20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固原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gysggzyjy.cn/)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登录固原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gysggzyjy.cn/),点击下载。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6月07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6月07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固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厅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