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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郯城县公安局手机电子围栏系统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6-01 17:01: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一、招标人:郯城县公安局

二、招标代理机构:山东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临沂市北城新区沂蒙路与天津路交汇处金猴名居2A写字楼5楼

联 系 人:刘工

联系电话:13256566661    0539-7571505

三、项目说明:

1、项目名称:郯城县公安局手机电子围栏系统设备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HCZB-2015530

   采购计划编号:TC2015163

3、项目要求:详见第三章项目说明及要求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必须满足公告中的资格要求)

1、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1)中国境内注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单位,具有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2)必须有稳定的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机构、具有较强的本地化服务能力,并配有较强的专业技术队伍;

(3)所投报产品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有关标准、法规和产业、行业标准并具有完善的维修服务体系,能够提供快速、良好的维修服务;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供应商货源充足,供货及时;

(5)提供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原件及售后质保函原件

(6)招标文件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内容。

五、资格预审及领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

时间:2015年6月2日至6月8日每天8:30-17:00(节假日除外)。

地点:郯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前请与本项目联系人电话取得联系)

售价:150元/份,售后不退。

投标单位携带以下证件资料到上述地址参加资格预审: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资质证书、授权委托书、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原件及售后质保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所供产品销售安装业绩证明材料。以上资料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复印件一式三份加盖公章装订成册,在封面上清楚注明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联系人姓名、联系人电子邮箱并加盖公章,否则不予受理。

六、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5年6月24日9时30分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郯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5年6月24日9时30分 

地点: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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