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区财政投资建设项目工程造价咨询评审备选单位招标项目第二次变更通知
作者: 发布于:2016-05-13 17:37: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第二次变更通知
各投标单位:
漯河市、区财政投资建设项目工程造价咨询评审备选单位招标项目(漯采公开采购[2016]58号)有所变更,具体如下:
一、评标原则和方法部分,工作业绩,第5条项目投资由3000万元以上改为1000万元以上;
二、原招标文件中评标原则和方法部分,工作业绩,
“注:上述业绩项目以合同原件、该项目纳税凭证或发票原件(如发票不能具体到该项目,可由委托单位开具证明)为准,两者必须同时具备。”
变更为:
“业绩证明材料:
1、咨询业务委托合同原件、咨询费发票原件必须同时具备。
2、咨询业务委托合同原件、造价咨询成果文件(加盖委托单位公章)必须同时具备。
3、咨询业务委托合同原件、咨询费发票复印件、委托单位证明必须同时具备。
以上三种业绩证明形式投标人任选一种”
三、原2016年5月26日上午9时的开标取消,新开标时间定为2016年5月30日上午9时。开标地点为漯河市财政局院内东楼五楼会议室。
漯河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6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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