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金水区经一路(林科路-明鸿路)道路及其配套雨污水大修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郑州市金水区经一路(林科路-明鸿路)道路及其配套雨污水大修改造工程已被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郑州市金水区城市管理局,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郑州市金水区经一路(林科路-明鸿路)道路及其配套雨污水大修改造工程
采购编号:JSC2016-G-93号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建设地点:郑州市金水区金水区经一路(林科路-明鸿路)
项目概况:金水区经一路(林科路-明鸿路)位于郑州市金水区,为城市支路,本项目共分为三部分分别为:道路大修工程、污水大修工程、雨水大修工程。
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内容;
工期:30日历天
质量要求:合格;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人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2、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证且不得有在建工程,需在本单位已缴纳社会保险;
4、投标人及项目经理需具有2013年1月1日以来类似工程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5、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没有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
6、针对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向人民检察院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并提交查询结果,对经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单位取消投标资格(有效期内);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携带资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示本人身份证;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
3、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证、劳动合同、社保证明、无在建证明(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4、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2013年以来类似工程业绩;
5、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注:以上证件需验原件留存复印件一套,且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五、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报名时间:2016年05月13日--2016年05月19日(上午9:30-11:30、下午14:30-17:00,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河南方大建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郑州市郑东新区康宁路南、和谐路东德威广场12层投标报名处)
招标文件出售方式:现场出售;
招标文件售价:200元/份,售后不退;
招标文件出售地点:河南方大建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郑州市郑东新区康宁路南、和谐路东德威广场12层投标报名处)。
六、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6年06月02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河南方大建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开标室(郑州市郑东新区康宁路南、和谐路东德威广场12层)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16年06月02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河南方大建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开标室(郑州市郑东新区康宁路南、和谐路东德威广场12层)
八、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采购人:郑州市金水区城市管理局
联系人: 付主任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方大建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0371-86120322
联系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康宁路南、和谐路东德威广场12层
邮政编码:450000
九、本项目公告发布网站: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金水区政府采购网发布》、《郑州市金水区政府采购网》。
河南方大建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0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