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张店中学公租房室外配套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 AHDF-20160408 | ||||
工程名称 | 六安市张店中学公租房室外配套工程 | ||||
工程地点 | 六安市张店镇 | ||||
招标(建设)单位 | 六安市张店中学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工程概况 | 本工程位于六安市张店镇,包括道路、停车位、照明、雨污管网、消防给水。总造价约100万元 | ||||
招标资质 资格要求 | 企业资质要求:市政公用工程叁级(含)以上 人员资质要求: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不得有在建工程,且报名注册建造师需和投标注册建造师一致,不得更换。 | ||||
建设规模 | 见工程概况 | ||||
招标范围 | 室外配套工程 | 标段数 | 1个 | ||
公告发布时间 | 2016年5月13 日至2016年5月20日 | ||||
报名时间、地点 | 时间:2016年5月13 日至2016年5月20日(法定工作日),持单位介绍信、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组织机构代码、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建造师证书(验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并装订成册),至安徽东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参加报名 | ||||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方式 | 时间:另行通知 方式:凭报名公司授权委托书购买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评标办法 | |||
联系人 | 倪工 | 联系方式 | 0564-3289880 | ||
备注 |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文件所报的项目班子组成人员必须是本单位的人员。 2.投标项目经理(建造师)必须持本人身份证(身份证应为二代身份证,不能出示二代身份证的,应提供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及建造师注册证书参加开标会,项目班子(项目经理或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不得有在建工程(含已中标的待建工程)。 3.本工程实行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制度,投标保证金贰万元;投标单位中标后应缴纳履约保证金。 4.投标人提出疑问截止时间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5、招标人应实际勘察现场,张店中学公租房亟待交付使用,附属工期45天,现主楼正在紧张施工,现场临时道路、水、电,施工材料、施工机械(塔吊、吊篮、搅拌机等)迁移工作及相关费用,由中标人自行协商解决,费用自理。 6、投标企业中标后一周内必须开工,否则,建设单位有权终止合同,并报建设主管部门予以“不良记录”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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