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龙亭区扶贫开发办公室开封市龙亭区2015年度扶贫开发整村推进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开封市龙亭区2015年度扶贫开发整村推进项目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开封市龙亭区扶贫开发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为北京恒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一、工程概况及招标范围:
1、工程名称:开封市龙亭区2015年度扶贫开发整村推进项目;
2、招标编号:龙扶贫办【2015】4号
3、工程地点:开封市龙亭区境内;
4、标段划分:本工程共划分为2个标段
一标段:大马圈村、刘庄扶贫道路工程;
二标段:监理工程;
5、招标范围:一标段: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工程;
二标段:施工阶段及保修期内的全过程监理服务;
6、计划工期:一标段:30日历天;监理:随施工工期;
7、投资金额:人民币约102万元;
8、质 量: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及要求。
二、资格要求:
2.1第一标段: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需具有市政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出具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2.2第二标段: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市政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的监理单位;拟派项目总监须具有市政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2.3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含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项目总监等(开具日期必须在有效期内)。
2.4项目经理须提供社保局出具社保证明(须对真实性负责);
2.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资料:需携带以下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留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报名时需携带按照第二项“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原件及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以上证件携带原件供查验、留一套装订成册的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应加盖企业公章。)
注:1.不符合投标资格的将被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2. 投标单位投标报名时法定代表人和项目经理到场否则不接受报名。
3.拟派项目经理不得有在建工程,一经查实,取消其资格。
4.投标单位报名结束后需到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进行网上报名。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资信保证金
投标人需要在开标前从基本账户以转账形式提交一定数量的资信保证金,数额为项目估算价的10%,由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统一收退。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开封市龙亭区扶贫开发办公室
联 系 人:郝先生 联系电话:0371-22786058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恒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18236558982、0371-55153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