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县中医院医养结合项目(一期)皮肤科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曹县中医院医养结合项目(一期)皮肤科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山东鲁投招标有限公司受曹县中医院委托,对曹县中医院医养结合项目(一期)皮肤科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该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请符合本次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前来参加。
一、招标单位:曹县中医院
二、招标代理机构:山东鲁投招标有限公司
三、招标编号:SDLTZBCX-16005
四、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4.1 项目名称:曹县中医院医养结合项目(一期)皮肤科设备采购项目
4.2 施工地点:曹县中医院新院区,青菏南路以西,武夷山路以东。
4.3质量:合格。
4.4供货期: 30 日历天。
4.5项目内容:本项目共一个标段,招标内容:二氧化碳点阵治疗机一台、光子嫩肤治疗机一台;控制价为28万元。(详细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4.6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五、投标人资质要求 :
5.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符合本项目所需的生产或供货能力和指导安装、调试能力的、能够履行招标内容要求和提供招标货物及服务的专业制造商,经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的代理商;
5.2供应商开标时须提供投标产品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
5.3制造商应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代理商或经销商应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5.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招标文件获取:另行通知
七、报名方式及要求:现场报名
7.1报名时间:2016年5月13日至2016年5月19日(法定休息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7.2报名地点:曹县集中采购交易中心报名室(司法局四楼)
7.3、报名时需携带以下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两套,复印件简单装订:
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的仅需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②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法人章);
③制造商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代理商或经销商应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④法人身份证(如法人到场);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如被授权人到场);
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供应商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审委员会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八、招标会议举行时间、地点 :详见招标文件
九、发布公告媒体:
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曹县集中采购交易中心网站、山东鲁投招标有限公司网站上发布。
十、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曹县中医院 代理机构:山东鲁投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曹县曹城镇清江路758号 地址:菏泽市开发区长江路1101号
联 系 人:杜先生 联 系 人:杨经理
电话:13475027107 电 话:0530-5701166、13153082538
2016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