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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公安厅市县16通道法医DNA遗传分析仪设备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5-13 15:58: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甘肃省公安厅市县16通道法医DNA遗传

分析仪设备项目招标公告

交易编号GJ160512679

    甘肃方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甘肃省公安厅的委托,对甘肃省公安厅市县16通道法医DNA遗传分析仪设备项目以部门集中采购形式,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参加。

1、招标文件编号:GSFH2016-015

2、招标内容:(共一个包)

品目号

货物名称

单位

数量

预算

1

十六通道法医DNA测序仪

16

2539.95万元

2

纯水、超纯水系统

6

3

多功能PCR扩增仪

16

4

涡旋振荡器

12

5

微量加样器

48

6

微量加样器

48

7

微量加样器

48

8

微量加样器

48

9

微量加样器

48

10

微量加样器

16

11

台式平板离心机

6

12

迷你离心机

12

13

台式通用离心机

12

14

恒温金属浴

6

15

恒温金属浴

6

16

恒温振荡金属浴

6

17

恒温干热培养箱

6

18

电子分析天平

6

19

磁力搅拌器

6

20

SDS

6

21

Proteanase K 

6

22

DTT

6

23

chelex100

6

24

EDTA

6

25

Tris

6

26

移液器吸头

30

27

移液器吸头

12

28

移液器吸头

6

29

96孔板

18

30

PCR扩增管

12

31

离心管

12

32

离心管

12

33

实验室基础耗材

6

34

抗人精蛋白试纸条

6

35

抗人血红蛋白试纸条

6

36

手动打孔器

12

37

UPS电源

6

38

DNA数据库系统服务器

6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是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

(2)供应商须提供由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市(州)县(区)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近三年内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

(3)供应商不是法医DNA遗传分析仪的制造厂商,须提供制造厂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

(4)供应商所投的法医DNA遗传分析仪必须为投标年度生产的全新产品(提供制造商加盖制造商公章的声明函原件)。

(5)供应商须提交由法医DNA遗传分析仪制造厂商出具的加盖制造厂商公章的详细的售后服务承诺原件,包括产品的质保期、服务内容、服务计划、服务响应时间、服务人员安排及服务承诺等。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投标人提交的所有证明文件及材料必须清晰、准确、真实,并将原件携带到开标现场以供查验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近三年内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必须装订在投标文件的正本内。

4、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6年5 16  日至2016年5 20 日00:00-23:59:59投标商可登陆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gsggzyjy.cn/)在线免费下载。

 注:为了规范交易平台的业务流程以及给用户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凡是拟参与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投标人需先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网上注册,并获取数字证书,方可办理业务。

注册成功后,投标人重新登录系统登记参与项目投标,并依据系统生成的投标“登记号”购买拟参与项目的招标文件和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登记号”系统会实时发送到投标商手机。 

    投标人在注册并办理数字证书、电子签章后,可以在线购买标书。投标人登录系统后,进行投标报名,在线支付费用并下载电子版标书。(详见《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最下端“公共服务平台”中“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投标人使用说明”)

5.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68930整, 地点为: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 六 楼第  开标厅(兰州市城关区雁兴路68号)。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开标时间:201668930整,开标地点: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 楼第  开标厅(兰州市城关区雁兴路68号)。

6、投标保证金通过本单位基本账户以银行电汇方式提交。

投标保证金账户内容:

收款人: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

账 号:6608 0001 2189 8000 20

开户银行:甘肃银行兰州市高新支行

行 号:3138 2105 4001

地 址:兰州市城关区雁南路天庆嘉园1296号

咨询电话:0931-8276931

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48小时前。

(1)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为银行电汇,不接受其他方式的投标保证金。

(2)投标人必须从基本账户以电汇方式提交保证金,且投标保证金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登记的单位名称一致,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递交。

(3)投标人在办理投标保证金电汇手续时,在银行电汇单附言栏上必须且只填写投标保证金对应的投标项目标段(包)的8位数字登记号。在汇款单附言栏内不填或错填投标“登记号”,交易系统无法识别保证金所对应的项目标段(包)的,将导致投标无效;未按标段(包)逐笔递交保证金的,将导致投标无效。

投标保证金其他问题,可查看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保证金办理指南”。

7、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及电话:

采 购 人:甘肃省公安厅

联 系 人:康 鹏

电    话:0931-5155357

采购代理机构:甘肃方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张爱玲      李军虎

电    话: 18693108906     18189595854

传    真:0931--4812410

地    址:兰州市城关区天水北路欣月湖1-北-402

                                              

                                      甘肃方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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