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_政府采购信息_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信息网

四川省水文水资源勘测局国家地下水监测工程(水利部分)四川省监测井建设工程第1标段(第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5-13 15:34: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四川恒鑫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四川省水文水资源勘测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国家地下水监测工程(水利部分)四川省监测井建设工程第1标段(第二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国家地下水监测工程(水利部分)四川省监测井建设工程第1标段(第二次)

项目编号:PF20160127005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余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18628127893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四川省水文水资源勘测局

地址:成都市金牛区兴科路1号

联系方式:宋先生,028-6552324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四川恒鑫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余先生,028-87774686-802

代理机构地址: 成都市锦江区华星路16号在水一方二楼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国家地下水监测工程(水利部分)四川省监测井建设工程第1标段(第二次)已由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改投资【2014】1660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水利部水文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四川省水文水资源勘测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发改投资【2014】1660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PF20160127005 )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四川恒鑫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四川省。

2.2 建设规模: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达的《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国家地下水监测工程初步设计概算的批复》(发改投资[2015]1282号)和《水利部 国土资源部关于国家地下水监测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水总[2015]250号)基本同意报送的项目初步设计。工程总体建设任务为:建设国家地下水监测中心1个、流域中心7个、省级(含新疆建设兵团)监测中心和信息节点63个、地市分中心280个;监测站点共计20401个、相应配套地下水位信息自动采集传输设备20401套等;该工程总投资为222218万元,其中水利部门110262万元,监测站点10298个。

本标段的建设内容为国家地下水监测工程(水利部分)的一部分,即四川省监测井建设工程第1标段,投资金额为 378.76万元 。本标段的建设内容包括新建监测站共130处,包括地下水监测井成井、抽水试验、岩土样采集与试验、电测井等。

2.3 计划工期:15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及相关技术参数要求所示范围。

2.5标段划分:施工分为1个标段。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业务范围:含工程勘察专业类水文地质勘察乙级及以上)或地质勘查乙级及以上(资质类别和资质等级:水文地质或工程地质或环境地质调查乙级及以上) 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近3年(2013年至今)已完成1个及以上类似工程业绩,且工程质量合格及以上,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378.76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5月17日 00:00 至 2016年06月08日 10: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登陆四川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站 (www.spprec.com)

招标文件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登陆四川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站 (www.spprec.com) “系统登录入口”中“国家投资建设工程类项目系统登录入口”通过数字证书免费 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等)。招标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6月08日 10:3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6月08日 10:30

六、开标地点:

四川省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成都市人民中路三段33号)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本网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