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公安局大兴分局警用装备购置(一)公开招标公告
北京市大兴区政府采购中心受北京市公安局大兴分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警用装备购置(一)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警用装备购置(一)
项目编号:CGZX-G2016009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星桦
项目联系电话:81296238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北京市公安局大兴分局
地址:北京市大兴区黄村西大街35号
联系方式:李俊琦,6925231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北京市大兴区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联系人:陈星桦,81296238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大兴区黄村兴华路清澄名苑南区31号楼行政服务中心六层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采购数量:一批
采购用途:警用装备
简要技术要求/招标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的资格条件(领取招标文件时请携带以下所有资质文件,资料不齐不予发放文件):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一家供应商只能投其中一包;若投两包或两包以上,该供应商的投标将被拒绝。1.营业执照、税务(国税、地税)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3.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银行资信证明的收受人必须是北京市大兴区政府采购中心)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提供近半年内连续两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包括社保和医保)(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5.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半年内连续两个月缴纳税收记录(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6.投标供应商无违法违规行为承诺书(原件加盖单位公章)7.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人近三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结果证明(原件、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637.715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5月13日 09:30 至 2016年05月26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大兴区黄村镇兴华路清澄名苑南区31号楼行政服务中心六层0618房间
招标文件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领取(招标文件不办理邮寄)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6月02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6月02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北京市大兴区黄村兴华路清澄名苑南区31号楼行政服务中心三层大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询标时间:2016年5月27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
询标地点:北京市大兴区黄村兴华路清澄名苑南区31号楼行政服务中心三层大会议室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依据政府采购法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