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固定式执法办案场所视音频监控系统维护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中天信远国际招投标咨询(北京)有限公司受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固定式执法办案场所视音频监控系统维护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固定式执法办案场所视音频监控系统维护项目
项目编号:ZTXY-2016-F1703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先生、梅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10-53779915/51909105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
地址:阜成门北大街1号
联系方式:010-68398394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中天信远国际招投标咨询(北京)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朱先生、梅先生;010-53779915/51909105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南磨房路37号华腾北搪商务大厦1107室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详见附件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309.6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5月13日 13:59 至 2016年05月24日 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天信远国际招投标咨询(北京)有限公司(东三环劲松桥向东500米路北华腾北搪商务大厦1107室)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每套人民币500元,如需电子版表格(不含技术部分),需要另加5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及电子版售后不退,只接受现场报名。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6月03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6月03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北京市朝阳区南磨房路37号华腾北搪商务大厦1115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一、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分包1: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商,包括法人、其他组织;
2)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所有条件;
3)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之外;
4)投标人必须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经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
5)本分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分包2:
1)参加投标的企业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
2)投标人必须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经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
3)投标人需具备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信息系统工程乙级(含)以上监理资质证书;
4)拟派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条件:相关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且在有效期的人员担任;
5)只有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之外的投标人才能参加投标。
二、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以下资料
分包1: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的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加盖公章;
3)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仅限开标前近3个月内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入账的有效票据凭证复印件或公司所在社保机构开具的证明;加盖本单位公章)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
5)开标前近3个月内依法缴纳税收的记录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自行编写无效);
6)投标人的财务状况报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4年度或201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分包2:
1)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原件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及加盖单位行政公章的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加盖单位行政公章的复印件;
4)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加盖单位行政公章的复印件;
5)拟派注册监理工程师的注册证书原件及加盖单位行政公章的复印件;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