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清县滨河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仪器仪表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5-13 08:53: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汪清县滨河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仪器仪表设备
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根据汪清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下达的政府采购任务通知书,汪清县政府集中采购中心对下列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以当面递交密封文件的方式投标。
一、项目名称:汪清县滨河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仪器仪表设备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2016zfjzcg0095
三、采购内容:仪器仪表设备(详见招标文件)
PH酸度计分析仪一台 | CLS50-A 电源 220VAC,输出:4~20mADC |
在线COD分析仪一台 | CSS70-B2B 电源 220VAC,输出:4~20mADC 重铬酸钾法 |
在线氨氮分析仪 | CA71AM-C 电源 220VAC,输出:4~20mADC 纳氏试剂比色法 |
溶解氧测量仪两台 | 传感器:COS41-4F 变送器:COM253-DX0105 安装附件:CYA611-0A/CYH101-D |
悬浮物浓度测定仪 | CUS31W0~3000PPM,传感器流通式,带安装支架 变送器 CUM223 电源220VAC,输出:4~20mADC |
五、资质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
2、具备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制造(和/或经销)制造本项目标的的合法资格。
3、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报价。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供应商的报价均将被拒绝。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保修期限:2年(保修期内,除人为损坏,设备出现任何问题,厂家应无条件维修以及更换配件)
6、设备安装:由设备厂家负责安装,调试。
六、付款方式:预付款为总价的40%,设备到达厂内安装调试合格后再支付30%,设备安装完毕运行60个工作日后无任何故障付尾款。
七、供货时间: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
八、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九、招标文件获取:有意投标的供应商请于2016年05月13日至2016年05月23日(每天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00北京时间,下同)到汪清县政府集中采购中心领取。提醒投标商注意:获取招标文件时应提交投标保证金人民币0.72万元(账号信息见第十三条)。必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开户许可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等资质证明文件原件,以上资质证明文件须年审合格。同时携带以上资质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两份,并加盖公章。(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无投标资格)
十、接受投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接受投标时间: 2016年06月04日下午14:00。
2、接受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6年06月04日下午14:00。
3、超过接受投标截止时间送达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十一、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汪清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县政务大厅五楼)。
十二、本次招标公告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十三、汪清县政府集中采购中心联系方式:
地址:汪清县汪清街东392号县政府三楼。
项目联系人:李存鑫
联系电话:0433-8813731
账户名称:汪清县政府集中采购中心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汪清支行
帐 号:22001687138055003399
十四、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汪清县教育局
联系人:王鑫
联系电话:0433—8773355
汪清县政府集中采购中心
二〇一六年五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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