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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生态工程职业技术学校实训楼教学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5-13 10:09: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福建省金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福建生态工程职业技术学校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实训楼教学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实训楼教学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FJJF20160060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谢晶永

项目联系电话:0591-87580399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福建生态工程职业技术学校

地址:尤溪洲191号

联系方式:陈武:1360088302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省金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谢晶永:0591-87580399

代理机构地址: 福州市六一北路92号实发大厦十八楼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合同包

货物名称

主要技术参数

交货期

交货地点

数量

总价最高限价

(万元)

1

电视机

详见附件1

合同签订后,7天内安装

调试完毕交与采购人使用。

福建生态工程职业技术学校指定地点

 

48台

14.4

2

床上用品

详见附件2

合同签订后,10天内全部生产完毕交与采购人使用。

1批

10

3

监控设备

详见附件3

合同签订后,7天内安装

调试完毕交与采购人使用。

1批

10

4

4-1

条形桌(三人位)

详见附件4

合同签订后,10天内生产

安装完毕交与采购人使

用。

34张

4.08

4-2

条形桌(二人位)

44张

3.52

4-3

 

会议椅

190张

5.7

4-4

 

主席台椅子

21张

1.68

4-5

会议桌

1张

0.95

4-6

床架

加床垫

96床

16.32

4-7

床头柜

48个

2.4

4-8

实木圆形桌加俩把实木客房椅

48套

5.76

合同包四预算总金额为

40.41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供货商或制造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2、投标人应遵守中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注: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作出是否符合资格标准中第3条、第4条和第5条要求的明确声明,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6、投标代表人在同一个项目中只能接受一个投标人的委托参加投标。(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格式详见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中附件,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授权书)。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8、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投标方在投标文件正本中须提供由投标方向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申请查询的结果告知函原件)9、投标人需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9.1提供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9.2提供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材料;9.3提供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注:投标方若为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10、投标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1)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投标人提供办公场所的产地证明材料(属于自有产权的提供产权证复印件;非自有产权的提供产地租赁合同复印件,租赁期限不少于一年)11、合同包一:电视机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投标人所投产品必须为财政部、国家发改委最新一期(十九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产品,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12、合同包三:投标人所投货物属于国家强制认证3C产品范围的,须提供所投产品的3C认证证书并提供证明资料。属于国家强制节能产品(若有),投标人所投产品必须为财政部、国家发改委最新一期(十九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产品,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13.合同包四:根据福建省财政厅、经贸委、信息化局《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闽财购[2012]3号)有关规定,本项目为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故非小微企业的投标申请将被拒绝。(须填写小、微企业声明函且提供由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证明。)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74.81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5月12日 08:00 至 2016年05月20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省福州市六一北路92号实发大厦十八楼福建省金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售价:¥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至本公司直接购买或网上转账购买,如需邮寄,另加50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本招标代理公司不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负责。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6月01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6月01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福建省福州市六一北路92号实发大厦十八楼福建省金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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