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银高速公路桥涵构造物病害治理工程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5-13 10:14: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开标时间:2016年06月06日10时00分
项目名称:桥涵构造物病害治理工程X0101
机构项目编码:HB2016033480310110001
项目联系人:陈锁同
项目联系电话:0311-85288388
采购人:河北省高速公路青银管理处
采购人地址:石家庄市东风路115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0311-89668723
代理机构:河北真德惠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市裕华西路9号裕园广场C-1-2602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1-85288387
预算金额:182.3738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6年06月06日10时0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6-05-13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6-05-19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西路9号裕园广场C-1-2602室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0元
开标地点:石家庄亨伦国际大酒店16楼会议室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具有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类(甲级)”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从业资质(外省市施工单位须在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公路管理局备案),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具备足够的人员、机械设备和财务能力,能有效的履行合同。近3年内(2013年5月1日至今,以工程交工时间为准)成功完成至少1个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00万元的高速公路养护工程项目业绩且信誉良好的施工单位。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投标,按照报名时间的先后顺序招标人只接受 1 名投标人的报名。5、招标人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对投标人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检察机关提供的查询结果告知函内容包括中标候选人单位或其法定代表人或项目经理在过去一年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6、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 5 月 13 日至2016年 5 月 19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西路9号裕园广场C-1-2602室,由企业法定代表人(以营业执照显示姓名为准)或其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原件)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格式见附件1)原件、身份证原件及上述资料的彩色复印件(或彩色扫描输出件)一套(A4幅面,全本复印,逐页加盖投标单位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采购数量:详见招标文件
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提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递交文件的,法定代表人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和经投标人注册所在地公证机关做出有效公证的身份证明;投标人授权代理人递交文件的,授权代理人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和经投标人注册所在地公证机关做出有效公证的授权委托书。投标人不满足上述要求的,视为放弃随机抽取入围投标人资格。经公证的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应当与其投标文件正本内相关原件内容保持一致,与原件内容不一致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公证书为原件(以上资料招标人留存备查),同时在递交记录表上签字,并留影备查。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未按前款规定到场的、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和标记的、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项目名称:桥涵构造物病害治理工程X0101
机构项目编码:HB2016033480310110001
项目联系人:陈锁同
项目联系电话:0311-85288388
采购人:河北省高速公路青银管理处
采购人地址:石家庄市东风路115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0311-89668723
代理机构:河北真德惠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市裕华西路9号裕园广场C-1-2602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1-85288387
预算金额:182.3738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6年06月06日10时0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6-05-13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6-05-19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西路9号裕园广场C-1-2602室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0元
开标地点:石家庄亨伦国际大酒店16楼会议室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具有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类(甲级)”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从业资质(外省市施工单位须在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公路管理局备案),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具备足够的人员、机械设备和财务能力,能有效的履行合同。近3年内(2013年5月1日至今,以工程交工时间为准)成功完成至少1个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00万元的高速公路养护工程项目业绩且信誉良好的施工单位。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投标,按照报名时间的先后顺序招标人只接受 1 名投标人的报名。5、招标人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对投标人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检察机关提供的查询结果告知函内容包括中标候选人单位或其法定代表人或项目经理在过去一年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6、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 5 月 13 日至2016年 5 月 19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西路9号裕园广场C-1-2602室,由企业法定代表人(以营业执照显示姓名为准)或其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原件)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格式见附件1)原件、身份证原件及上述资料的彩色复印件(或彩色扫描输出件)一套(A4幅面,全本复印,逐页加盖投标单位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采购数量:详见招标文件
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提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递交文件的,法定代表人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和经投标人注册所在地公证机关做出有效公证的身份证明;投标人授权代理人递交文件的,授权代理人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和经投标人注册所在地公证机关做出有效公证的授权委托书。投标人不满足上述要求的,视为放弃随机抽取入围投标人资格。经公证的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应当与其投标文件正本内相关原件内容保持一致,与原件内容不一致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公证书为原件(以上资料招标人留存备查),同时在递交记录表上签字,并留影备查。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未按前款规定到场的、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和标记的、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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