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市人民医院等离子体空气净化消毒机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经酒泉市政府采购办公室批准,甘肃天一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受酒泉市人民医院的委托,对酒泉市人民医院等离子体空气净化消毒机采购项目以公开招标形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招标文件编号:JQZFCG[2016]36号
二、招标内容:(具体内容及参数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序号 | 名称 | 规格 | 数量 | 单位 | 备注 |
1 | 等离子体空气净化消毒机 | 100-120立方米 | 17 | 台 | 吸顶式 |
2 | 等离子体空气净化消毒机 | 100-120立方米 | 1 | 台 | 移动式 |
三、采购预算金额:¥270000.00元(大写:人民币贰拾柒万元整)
四、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并提供近期《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函》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⑵具有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和所投产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及登记表(含附件和附页);
⑶投标人为经销商的必须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唯一的产品销售授权书(授权证明)原件 (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由生产厂家或国内总代理全权委托一家经销商参加)。
六、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请投标人于2016年5月12日至2016年5月18日,每日上午9:00到11:30;下午15:00到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登录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jqggzyjy.com.cn/)登记报名并在甘肃省政府采购网自行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七、注册须知:
⑴凡是拟参与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供应商需先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注册,并获取数字证书,方可投标,详见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下载专区“电子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使用说明”;
⑵注册成功后,供应商每次参加项目投标须重新登录系统进行投标登记,并依据系统生成的投标“登记号”免费下载拟参与项目的招标文件,投标“登记号”系统会实时发送到供应商手机。
八、投标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投标时间:2016年6月2日14:30至15:00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厅现场递交投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开标时间及地点:2016年6月2日15:00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厅。
九、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及电话:
采购人:酒泉市人民医院
联系人:赵开俊
联系电话:0937-6982272
联系地址:酒泉市肃州区西大街72号
采购代理机构:甘肃天一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
地址:甘肃省酒泉市肃州区阳关路22号紫瑞苑附属2-1-2号
联系人:黄韬泓
联系电话:15109376660
传真:0937-2619428
十、投标保证金提交专用账户及金额:
收款单位: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酒泉肃州支行
账 号:62001640105051507852
地 点: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酒泉市肃州区世纪大道51号)一楼银行收费平台。
缴纳方式:银行电汇
投标保证金金额: ¥5000.00元(大写:人民币伍仟元整)
⑴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为银行电汇,不接受其他方式的投标保证金。
⑵供应商必须从基本账户以电汇方式提交保证金,且投标保证金单位名称必须与供应商登记的单位名称一致,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递交。
⑶供应商在办理投标保证金电汇手续时,在银行电汇单附言栏上必须且只填写投标保证金对应的投标项目标段(包)的8位数字登记号。在汇款单附言栏内不填或错填投标“登记号”,交易系统无法识别保证金所对应的项目标段(包)的,将导致投标无效;未按标段(包)逐笔递交保证金的,将导致投标无效。
⑷投标保证金递交账户信息必须与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案时账户信息一致,如不一致,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⑸投标保证金其他问题,可查看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投标保证金办理指南”。
十一、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
十二、是否为PPP:否
甘肃天一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五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