驿城区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技术外包和成果应用竞选服务单位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驻马店市驿城区政府采购中心受驻马店市驿城区民政局委托,对驿城区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实施技术外包和成果应用竞选服务单位项目的下述货物及服务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提供本国货物及服务的合格投标人前来投标。
1.项目编号: 驿政采招【2016】32号
2.服务名称、数量及主要服务标准
货物名称 | 单位 | 数量 | 主要服务标准 | 交货地点 | 交货时间 |
驿城区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实施技术外包项目 | 项 | 1 | 详见第二章招标需求 | 采购方指定地点 | 中标人在2016年12月底前完成技术外包项目和网站建设;在2017年12月底前,完成地名普查成果应用项目。 |
驿城区地名志 | 项 | 1 | |||
驿城区地名词典 | 项 | 1 | |||
驿城区地名图集 | 项 | 1 | |||
驿城区地名录 | 项 | 1 | |||
驿城区行政区划图 | 项 | 1 | |||
驿城区城区图 | 项 | 1 | |||
驿城区区划地名网站 | 项 | 1 |
注明:1、驿城区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实施技术外包和成果应用竞选服务单位项目征询意见2016年3月31日已在省、市级政府采购网上发布过,最终以招标文件为准。
2、投标人只能报一次名领取文件,不接受多次报名。
3.合格的投标人
3.1具有符合采购项目相应的独立法人资格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4. 领取招标文件的要求
4.1领取招标文件时间:2016年5月13日至2016年5月26 日下午17:30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00 时至 11:30 时 ,下午 15:00 时至 17:30 时。4.2领取招标文件地点及联系电话:驻马店市文明路南段区财政局一楼东 驻马店市驿城区政府采购中心。联系电话:0396- 2811209 。
4.3领取招标文件方式:现场免费领取招标文件(可提供电子邮箱),未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递交的响应性文件将被拒绝。
4.4领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交的资料:
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以及
注明:按以上要求获取了招标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开标时由评标委员会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响应性文件将视为无效响应。
5.投标保证金
人民币10000.00元。投标保证金以银行转账的形式交纳的,投标保证金必须在2016年5月 日下午17:00 前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至驻马店市驿城区政府采购中心帐户内(转账时必须按下面提供的开户名的全称填写,否则,造成误转或退回的责任自负),然后持银行转账凭证查询到帐后到驻马店市驿城区财政局一楼东驻马店市驿城区政府采购中心或驻马店市驿城区行政服务中心4楼东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室(驻马店市解放路西段区政府东100米路北)开具收据。没有开据收据视为自动放弃投标处理,收据评标时现场提交视为有效。
代理机构开户名:驻马店市驿城区财政国库支付中心
代理机构开户行:中国银行驻马店分行
帐 号:259804816204
6.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投标人应于2016年6月2日下午16:00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驻马店市驿城区行政服务中心4楼(驻马店市解放路西段区政府东100米路北),逾期送达不予受理。
7.开标时间、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6年6月2日下午16:00整在驻马店市驿城区行政服务中心4楼(驻马店市解放路西段区政府东100米路北)开标,投标人代表应出席开标会议。
8.对招标文件的质疑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之日起10日前提出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不再受理。
9.目咨询电话:
采购人联系人: 考女士 联系电话: 0396-3306509
代理机构联系人: 闫先生 联系电话: 0396-2811209
10.监督部门:
驻马店市驿城区财政局 联系电话:0396-2830470
驻马店市驿城区监察局 联系电话:0396-2828623
驻马店市驿城区政府采购中心
二〇一六年五月十三日
附:第二章 采购需求
一、项目名称:驿城区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实施技术外包竞选服务单位项目
二、项目内容:驿城区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实施技术外包竞选服务单位项目
三、服务技术规范及商务要求
( 一)货物服务需求一览表
序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 单位 |
1 | 驿城区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实施技术外包项目 | 1 | 项 |
2 | 驿城区地名志 | 1 | 项 |
3 | 驿城区地名词典 | 1 | 项 |
4 | 驿城区地名图集 | 1 | 项 |
5 | 驿城区地名录 | 1 | 项 |
6 | 驿城区行政区划图 | 1 | 项 |
7 | 驿城区城区图 | 1 | 项 |
8 | 驿城区区划地名网站 | 1 | 项 |
二、技术要求
(一)驿城区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实施技术外包项目要求
1、普查概述
地名是基础地理信息,地名普查是一项公益性、基础性的国情调查。开展地名普查,有利于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巩固国防建设,有利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有利于社会交流交往、方便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对提高政府管理水平和公共服务能力具有重要意义。
为全面掌握地名基本信息,提高我国地名管理和服务水平,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的通知》(国发〔2014〕3号),定于2014年7月~2018年6月开展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
2、普查目标
查清驿城区行政区域内地名基本情况,掌握地名基础数据;对有地无名的有地名作用的地理实体进行命名,对不规范地名进行标准化处理;建立、完善国家地名和区划数据库,加强地名信息化服务建设,发挥地名在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方便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加强国防建设和维护国家主权与领土完整等方面的基础作用。
根据驿城区的实际情况,充分依托高清遥感影等现代化技术手段,展开地名普查业务培训、资料收集整理、外业实地调查、内业数据处理等普查全过程的技术支持、进度跟踪和质量控制工作,保障驿城区地名普查工作的顺利实施,圆满完成普查成果验收。
4、普查范围
驿城区行政区域全境。
5、普查内容
驿城区行政区域全境的地名及相关属性信息,包括:水系,陆地地形,行政区域,群众自治组织,非行政区域,居民点,交通运输设施,水利、电力、通信设施,纪念地、旅游胜地,建筑物,单位等11大类地名。具体内容以《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规程》(国地名普查组〔2014〕3号)中的“第二章 地名普查内容”为准。
6、普查时间
驿城区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于2016年12月31日前完成技术外包和网站建设;2017年12月31日前完成成果应用。
7、地名普查词条规模
地名普查词条规模与当地的实际面积、人口、经济规模、地形地貌、文化底蕴等有关,预计7000条左右。
驿城区辖区总面积约1327平方公里,总人口约81万。
具体采集地名词条标准,由中标人与驿城区地名普查办协商确定。
8、地名普查工作用图来源
一是地名普查工作用图采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1∶5万矢量地形图,由国务院地名普查办统一分发。二是1:2000驿城区的遥感影像。
序号 | 建设内容 | 分项内容 |
1. | 外业实地 | 1.1地名属性信息调查 通过以地名调查目录为依据,地名普查登记表预填信息为基础,深入各单位及乡镇(街道)、村(居)采用发放调查表,分片调查,召集当地群众座谈,现场踏勘等方式,实地对照、核实、考证、修订地名信息。 |
1.2地名空间位置采集 根据地名调查目录,采取实地测量和图解相结合的方式,运用GPS和地名信息管理系统,按地名点、线、面采集定位要求,核实、测量地名地理实体的经纬度。 | ||
1.3地名标志采集 采集地名普查前已独立设置且目前仍使用的具有地名意义的自然地理实体,行政区域,纪念地和旅游胜地,路、街、巷等地名标志的属性信息和空间位置,拍摄标牌照片,填写地名标志登记表。 | ||
1.4多媒体信息采集 对所有普查地名、地名标志进行实地采集照片、录像、录音等多媒体信息;对疑难地名(特别是农村居民点)的信息(来历、含义、沿革,历史地名的具体位置和消失时间),通过召开座谈会、单独采访等形式进行考证。 | ||
1.5工作图标绘 结合遥感影像图、地名信息管理系统及其他资料,按照地理实体在遥感影像图上的定位及符号样式要求,将地名标注在工作图的相应位置。 | ||
2. | 内业数据 | 2.1地名普查登记表整理完善 将实地调查的地名空间位置信息、地名属性信息进行汇总整理,录入地名信息管理系统,修订并完善地名普查登记表;地名属性信息包括代码、标准名称、别名、简称、罗马字母拼写、地名读音、使用时间、设立年份、地名的来历、含义及历史沿革、地理实体概况等。 |
2.2多媒体信息整理录入 将实地调查到的多媒体信息包括地名实体的照片、录音、录像、文本等信息,整理录入地名信息管理系统。 | ||
2.3地名普查标准化信息整理录入 协助地名普查办按照地名标准化程序进行处理,包括对有地无名的地理实体进行命名、对不规范地名进行更名(包括正音、正字)、对带有区域性或有特殊文化含义的地名,但存在未经国家审定的专用字或专读音,并且确需沿用的说明来历、含义及读音缘由,填写《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地名用字读音审定申报表》,按现行有关规定进行审音定字。并对最终标准化信息进行统计、录入、汇编整理,形成地名标准化统计表。 | ||
2.4地名普查标志登记表整理录入 将普查工作形成的有关文件、资料及采集的地名标志照片等进行整理,录入地名信息管理系统。 | ||
3. | 地名普查 | 3.1地名属性信息审核 地名普查办组织专家对地名普查进行全过程质量控制,主要从地名属性信息填写齐全、准确、文字简练、准确性方面进行审核。 |
3.2地名空间位置审核 通过地名信息管理系统,查询并定位地名的空间位置,通过基础工作底图数据进行辅助判图,确定地名空间位置标注是否准确。 | ||
3.3地名信息查缺补漏 通过基础工作底图数据进行查缺补漏,分析地名信息普查范围的完整性,全程掌控地名普查数据质量。同时负责对地名信息进行年度更新。 | ||
4. | 数据库建 | 4.1地名数据库建库 通过地名信息管理系统进行地名普查数据检查,自查通过后按照《河南省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规程实施细则》、《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数据建库与管理软件设计规范》对地名普查成果要求进行建库。 |
4.2普查成果图修编与整饰 以相应的图式符号,将工作图、遥感影像图等地名图上的位置、名称注记标绘在矢量地形图上,对有变化的重要地物进行标绘和修改。添加新增地名、删除不存在地名,修改地名位置、名称及属性并将属性数据与空间位置进行关联匹配。同时,对成果图进行整饰处理,设置地形图图上地名的显示视野及字体大小,达到地名成果图的出图效果。 | ||
5. | 地名普查 | 5.1地名普查成果制作 制作地名普查成果,包括地名信息管理系统中的地名数据作为成果数据。输出地名普查成果目录、地名普查成果登记表、地名标志登记表、地名标准化处理统计表、地名普查成果图等。 |
6. | 地名普查 | 6.1地名普查成果验收 配合地名普查办组织专家对地名普查成果数据信息逐条进行自查。配合参与驻马店市地名普查办、河南省地名普查办检查验收工作。地名普查验收通常按照驿城区地名普查办自查→驻马店市地名普查办核查→河南省地名普查办验收→国务院地名普查办抽检的顺序进行。 |
6.2地名普查成果汇总与归档 普查成果经国务院地名普查领导小组审定后,根据审定意见,进一步整改和完善地名普查成果数据,直至形成齐全完善、准确现势、标准规范的地名普查成果。按规定时间遵照《河南省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规程实施细则》上报要求,完成地名普查成果的上报汇总工作,同时配合完成普查文件、资料、成果等的立卷归档工作,建立驿城区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档案。 | ||
7 | 地名文化建设 | 7.1理清各类地名的脉络与轨迹 理清驿城区范围内各类地名的发展脉络和演变轨迹。 |
7.2地名文化文学作品创作 进行地名文化文学作品的创作,包括诗、词、歌、曲、相声、谜语、顺口溜等,强化地名文化的宣传力度。 | ||
7.3分类编写地名文化小知识 对本辖区内的地名进行系统、细致的分类,找出部分地名的共性和区别,编写群众喜闻乐见的地名文化小知识。 |
(二)《驿城区地名志》
地名志,是以地名普查资料为基础征集出版的地名资料书。县级(含)以上出版发行的地名志,具有法定的性质,是加强地方地名管理和标准使用地名的重要依据。
地名志的编纂要充分利用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成果数据,以地名为线索,深入挖掘地名背后的文化意蕴,反映各个历史阶段的特征,为城市建设和发展提供资源,其内容主要包括:地方综述、政区地名、政区沿革、地名〔乡(镇)、村 〕的由来、隶属关系变迁、名胜古迹、人工建筑、地名艺文、附录、附图、地名索引等篇章。印数1000本。
(三)《驿城区地名词典》
地名词典,是地名的字顺表,总汇一定行政区域内古今各类地名的位置、由来、特征等知识。地名词典的主要内容,主要包括标准名称、字母拼写、所在政区及地理方位、地名由来、历史沿革、相应地名文化内涵等。印数1000本。
(四)《驿城区地名图集》
地名图集,是以地名普查的资料为基础,以标注地名为核心,按照一定的规则,分行政区域、地名类别等方式绘制地名图纸,并配以适当的文字说明,印刷成册。印数1000本。地名图集的形式,正文包括政区图、城区图、行业图、乡级政区图、特殊区域图、历史地图、附加地图等。
(五)《驿城区地名录》
地名录,是经规范化的地名字顺一览表;主要收录现代地名,内容简单明了,主要用于查检各地名的位置。地名录词条主要包括的内容,包括标准名称、字母拼写、所在政区及地理方位、地名类别、编号等部分。印数1000本。
(六)新版《驿城区行政区划图》
依托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成果数据,对行政区划图的各要素进行详细设计,主要内容包括居民点、农林牧场、山峰、界线、水系、交通网等。按照地图制作相关流程,完成行政区划图的制作,保证行政区划图整体效果美观大方,符号、线划和注记清晰易读,协调一致,色彩鲜明,对比性强。制作尺寸:1092×787mm,材质:覆膜128克铜版纸,印制3000幅。
(七)新版《驿城区城区图》 依托第二次地名普查成果,根据需求,对城区图的各要素进行详细设计,城区图详细表示主城区范围居民点、河流、交通网及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医院、公园等的分布。按照地图制作相关流程,完成城区图的制作,保证产品的清晰美观,富有表现力,符号、线划和注记清晰易读,协调一致,色彩鲜明,对比性强。制作尺寸:1092×787mm,材质:覆膜128克铜版纸,印制3000幅。
(八) 驿城区区划地名网
1、系统概述
根据国务院地名普查办下发《关于开展地名普查集中宣传活动的通知》(国地名普查办发〔2014〕46号),要求各地全方位、多角度地积极开展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宣传活动,提高地名普查宣传影响力,保证地名普查工作顺利进行。
结合驿城区的实际情况,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建设驿城区区划地名网。网站的建设应充分突出驿城区的地名历史文化,打造一张美丽的城市名片,进一步加大地名普查社会宣传力度,为驿城区地名普查工作提供全面指导和积极推动作用。
2、建设内容
序号 | 建设内容 | 分项内容 |
1. | 重要公告 | 提供上级和本级民政部门近期发布的与区划地名相关的重要新闻、消息。 |
2. | 通知精神 | 提供上级和本级民政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法规、上级精神和通知公告。 |
3. | 工作报道 | 提供地名、行政区划、地名标志工作的动态报道。 |
4. | 地名文化 | 提供历史地名、地名典故和风景名胜区的相关介绍,以图文并茂方式进行展示。 |
5. | 办事指南 | 对本级民政局的相关业务的办理流程进行介绍,并提供相关业务材料的下载功能。 |
6. | 行政区划 | 对行政区划情况进行介绍,包括行政区划概况、地理位置、地名含义、历史沿革和建筑景观。 |
三、投标方案要求
投标方案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普查工作依据 (2)普查区域范围 (3)地名普查内容(4)普查工作流程
(5)技术路线设计(6)项目人员分工(7)项目进度安排(8)项目服务承诺
(9)其他
四、提交的成果
1、普查成果
驿城区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成果,具体包括:
(1)驿城区国家地名和区划数据库电子数据;
(2)驿城区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地名目录;
(3)驿城区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地名成果表;
(4)驿城区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成果图;
(5)驿城区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地名标记登记表;
(6)驿城区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地名用字读音审定申报表;
(7)驿城区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地名标准化处理统计表;
(8)驿城区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总结。
2、普查成果转化
(1)驿城区地名志
(2)驿城区地名词典
(3)驿城区地名图集
(4)驿城区地名录
(5)驿城区行政区划图
(6)驿城区城区图
(7)驿城区区划地名网站
五、其他相关要求
1、采购人根据《河南省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规程实施细则》、《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质量管理规定》、《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质量评价体系》中的相关规定进行验收。
2、中标人在项目完工后,应及时归还普查相关数据和文档资料。
3、中标人在
六、商务要求
服务要求 | 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服务 |
服务时间及地点 |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接采购人通知服务期1年。 服务地点:采购方指定地点。 |
付款方式 | 原则上根据工作进度付款。 内业和外业完成,经区地名普查办验收合格后(书面文书),10个工作日内支付技术外包费用总额的90%;通过市级和省级验收后,10个工作日内付清技术外包费用的余款10%。 成果应用完成样稿,经区地名普查办验收合格后(书面文书),10个工作日内支付成果应用费用总额的90%;印刷完成交付成果后,10个工作日内付清成果应用费用的余款10%。 |
注明:投标人可以高于上述要求,但不可低于上述要求,低于上述要求的投标人按无效投标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