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受委托,采用,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 批准文件编号: 采购文件编号: 2、内容及分包情况(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1 | 赤峰市中心城区再生水利用配套管网工程PPP项目 | 1 | 本项目包含了赤峰市中心城区再生水利用配套管网一期工程和三期工程。其中:一期工程拟在红山经济开发区规划范围内新建DN500—DN1000再生水配套管网37.95公里;三期工程拟自红山再生水厂出发,沿英金河、规划外环北路、东环西侧绿化带、赤元公路建设再生水输水干管2×12.9公里,管径为DN1200。 本项目采取特许经营(BOT)方式进行建设,本项目拟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由赤峰市政府授权赤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为本项目的实施机构,具体负责项目实施;中标的社会资本与政府方出资代表共同组建项目公司。未来由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的投资、融资、建设、管网运营维护及期满移交工作。 项目合作期12年,其中建设期2年,运营维护期10年。
| 316,811,600 | |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供应商除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1.供应商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企业)依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2.供应商应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截至2015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且融资能力不低于人民币30000万元(需提供2013年至2015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净资产以2015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数据为准;融资能力需提供银行授信证明或贷款意向书或融资协议);3.供应商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市政一级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级);4.供应商近三年内(2013年1月至今)至少具有一个合同额不小于5000万元的给排水管网的投资或建设业绩(以中标通知书和施工合同或投资合同为准);5.供应商应有依法纳税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纪录(需提供2015年的企业完税证明和项目负责人社保交纳证明);6.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以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为准);7.供应商在递交申请前三年(2013年1月1日至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的声明);8.本项目接受联合体申请,但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两家。对上述第1、5、6、7条要求,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对第2、3、4条要求,联合体中一方满足即可;联合体申请的,联合体牵头人应在项目公司中持股51%以上(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在 至 ,每个工作日上午 — 时,下午 — 时到赤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递交报名材料,经初审合格后,填写《报名供应商登记表》。 报名审核合格的供应商可以从 获取采购文件。 报名时,报告人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人出示身份证原件,提供复印件; 2、报名人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3、提供经国家工商机关年检合格有效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其他材料 注:因政府采购网站格式要求,本公告第三项内容为必填项,本项目无需潜在供应商到现场报名。潜在供应商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同时递交资格预审文件要求的所有材料。 四、采购文件售价 本次采购文件售价为 元人民币。 五、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投标地点: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六、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地    址: | 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10层 | 邮政编码: | 100010 | 联 系 人: | 项目负责人:裴先生 | 联系电话: | 13911104529 | 投标保证金账户 | 1、账户名称: | 无 | 开 户 行: | 无 | 账    号: | 无 | 2、账户名称: | | 开 户 行: | | 账    号: | | | 采购单位名称: 赤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 地    址: | 赤峰市玉龙大街 | 邮政编码: | 024000 | 联 系 人: | | 联系电话: | 0476-5890028 | | 2016年05月12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