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水净化公司关于污水处理厂厂区消毒池紫外线灯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污水净化公司关于污水处理厂厂区消毒池紫外线灯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厂区消毒池紫外线灯管采购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已结束,河南恒益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平顶山市污水净化公司(招标人)委托,对本项目设备实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厂区消毒池紫外线灯管采购项目
2、采购编号:PZC2015-1890Ag-48223
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4、采购内容:紫外线灯管等工艺设备,数量208根,详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二、招标内容
供货期:30日历天
质量:合格,并保证所提供设备与原设备相匹配。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遵守有关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及要求;
2、非制造商的投标人必须获得制造商或授权代理商针对本项目的投标授权书;
3、投标人必须是独立的企业法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4、投标人具有同类设备试验、现场服务、质量控制、质量保证及配合安装、调试的能力。
5、持有企业注册地县或市级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管理部门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开具日期为本公告发布日期之后)
6、投标人所提供的设备为采用技术先进的成熟产品,制造商应至少具有30年生产历史,制造商具有5年内3个类似项目的业绩。
7、投标人需提供近3年来(报名时间截止时)拥有至少1个同类项目业绩;
8、投标人需提供原厂产品承诺及产品的原产地证明;
9、投标人需提供拟投产品与厂区现运营设备的适用性证明;
10、投标人所投设备的制造商须在国内驻有长期售后服务机构;
11、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2、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
13、本次招标资格后审。
四、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的要求
1、报名须知:自公告发出之日起,请有意参与投标的企业的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投标授权书、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业绩合同等原件并提供加盖公章的证件复印件壹套。
2、报名地点:平顶山市南环路火车站西侧良基地产5楼586室;
3、报名时间:2015年6月2日至2015年6月9日(双休日除外),每日上午 8 时30分至11 时30分,下午 15时00分至 17时30分(北京时间)。
五、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5年6月23 日上午10:00整。
投标文件递交和开标地点为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顶山市新城区行政综合办公楼七楼,由西门进)。
2、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同时发布。
七、相关单位及联系电话
招标人:平顶山市污水净化公司
联系人:田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恒益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平顶山市南环路火车站西侧良基地产5楼
联系人: 丁女士
电 话:0375-22215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