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第一人民医院小儿外科高清腹腔镜+活检钳+异物钳(二)招标公告
海虹医药电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受佛山市第一人民医院的委托,对佛山市第一人民医院小儿外科高清腹腔镜+活检钳+异物钳(二)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现将本项目招标文件进行公示(电子版请按附件2下载),公示期为2016年5月13日至2016年5月19日,共5个工作日。
一、采购项目编号:FSWA171612G
二、采购项目名称:佛山市第一人民医院小儿外科高清腹腔镜+活检钳+异物钳(二)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400000.00元
四、采购数量:1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详见附件2-招标文件
六、供应商资格: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除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 投标人须是中国大陆境内非联合体的独立企业法人;
2.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可递交三证合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 投标人须为所参与投标的货物的制造商或者为有销售授权的代理经销商。代理经销商须提交有效的各级销售授权书和投标人上一级授权方的营业执照及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备案凭证;投标人上一级授权方须具有所授权货物的生产(或经营)范围;
4.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备案凭证和所投标货物的生产(或经营)范围;所投标的货物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
5. 投标人所投标的货物为国产产品的,须提供货物制造商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备案凭证;制造商须具有所生产货物的生产范围;
6. 本项目允许国产产品或进口产品参与投标;
7. 设有稳定可靠的售后服务机构或同类合作机构:
(由投标人进行售后服务的,无需提供此证明)
7.1.属于自设机构性质的,须提交该机构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7.2.属于委托代理性质的,须提交双方的合作协议和受托方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7.3.属于自设办事处的,须提供房屋租赁协议复印件;
8. 投标人(含其授权的下属单位、分支机构)在近三年内(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推三年)参与全国政府采购活动中没有违法违纪行为。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6年5月13日至2016年5月23日期间(办公时间:上午8时30分~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17时00分,法定节假日除外)到海虹医药电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广发大厦二十层)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购买招标文件时,请供应商提交以下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可递交三证合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可递交三证合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4)属医疗器械管理的设备,还须提供:①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企业许可证副本或备案凭证复印件;②提供预投标设备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前3位注册号进行登记,以查询是否具备相应类别的生产(或经营)范围。
以上复印件资料均需要加盖供应商公章,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经核对后退还。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6月3日上午9时3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广发大厦二十层(投标文件提交时间为2016年6月3日上午9时00分~9时30分)。
十、开标时间:2016年6月3日上午9时30分。
十一、开标地点: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广发大厦二十层。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6年5月13日至2016年5月19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佛山市第一人民医院
地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81号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0757-83163637
传真:0757-83163642 邮编:528000
(二)采购代理机构:海虹医药电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广发大厦二十层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0757-83636066 传真:0757-83636061
财务部联系人:周小姐
联系电话:0757-83636076 传真:0757-83636088
网址:http://fs.emedchina.cn 邮编:528000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0757-83636066
(四)政府采购监管部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地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28号公交大厦(市行政服务中心大楼)六楼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757-83039252
附件:1、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
发布人:海虹医药电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二〇一六年五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