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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大学龙子湖校区2016年土方内运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5-13 09:11: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1. 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河南大学龙子湖校区2016年土方内运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招标人为河南大学,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省机电设备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基本情况

2.1项目名称:河南大学龙子湖校区2016年土方内运项目

2.2建设地点:郑州市郑东新区明理路北段,河南大学国际学院院内;

2.3招标范围:龙子湖校区内土方清运;

2.4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壹个标段;

2.5招标规模:工程量大约141520立方米,最终以实际数量为准;

2.6计划工期:60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潜在的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下列材料:

     (一)企业营业执照,且具备相关经营范围;

     (二)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资料;

     (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五)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3.2潜在的投标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 513 日至2016年5 月17 日,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4:30 时至 17:30 时(节假日除外)在郑州市东明路187号金城大厦B座10,河南省机电设备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招标招标一部。报名时应携带以下资料,须提供原件,留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一套,须装订成册。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税务登记证;注:若三证合一企业只需提供新版营业执照。               

    3、企业缴纳税收的证明(须提供近6个月内交纳的);

4、企业近一年度财务状况报告证明材料;

5、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承诺声明;

6、企业法人,授权委托投标人代表《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7、法人授权委托书

8、法人授权委托人社会保险缴纳证明(近3个月内开具的)及受托人身份证;

以上证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承诺声明留原件,其余要求出示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时间:2016年5 月13日至2016年 5 月17 日,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4:30 时至 17:30 时(节假日除外)。

地点:郑州市东明路187号金城大厦B座10,河南省机电设备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招标招标一部。

费用:招标文件每份3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 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河南大学

联  系  人:焦先生

地      址:河南大学龙子湖校区建管委招标部(郑东新区明理路与姚桥路交叉口向北500米)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机电设备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东明路187号

联   系  人:杨治家  石璐璐

电       话:0371-65528803

                                                    2016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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