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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许县绿地养护及迎宾大道等四条道路绿地给水工程

作者: 发布于:2015-06-01 17:31: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通许县绿地养护及迎宾大道等四条道路绿地给水工程,项目业主为通许县农林局,项目资金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通许县绿地养护及迎宾大道等四条道路绿地给水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通许县绿地养护及迎宾大道等四条道路绿地给水工程
项目编号:豫通财工程公开招标[2015]030号 
         豫通财工程公开招标[2015]031号
2.2、施工地点:第一标段:涡河西支、文化广场
第二标段:产业集聚区
第三标段:迎宾大道、咸平大道、裕丰路、工业大道
2.3、招标内容:一标段文化广场和涡河西支公园绿地养护面积为144292㎡;二标段产业聚集区内六条道路绿地养护面积为128915㎡;三标段高速连接线、咸平大道、裕丰路、工业大道道路绿地给水工程。(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及招标文件)
2.4、标段划分:第一标段:通许县文化广场和涡河西支公园绿地养护工程
第二标段:通许县产业聚集区内六条道路绿地养护工程
第三标段:通许县迎宾大道等四条道路绿地给水工程
2.5、工期:一标段:一年
二标段:一年
三标段:40日历天
2.6、质量目标:一、二标段:符合通许县绿化管养标准;三标段: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一、二标段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园林绿化贰级及以上资质,三标段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城市园林绿化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3.3 具备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等年检合法有效的证件;
3.4 项目经理:一二标段具有园林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三标段具有相关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证;无正在施工和正在承接的工程项目;
3.5投标人须具有投标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查询证明在报名至开标时必须在有效期内);
3.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于2015年6月1日至2015年6月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 15:00-17:00(北京时间,下同),
到通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许县行政路东段路北人民体育场对面)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 (售后不退)。
4.3投标人购买文件时需携带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拟派项目经理职称证或建造师资格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函,同时要携带拟投项目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检察院出据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上述材料报名时带原件并留存盖有单位公章的A4复印件一套。
注:1、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2、投标单位拟定的项目经理应持职称证(一二标段)或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三标段)原件及身份证原件亲自参加开标会议,并现场核验身份;拟定的项目经理不按规定参加开标会议的,视为放弃投标。
3、每个投标单位只能就以上标段其中的一个标段进行投标报名。
5. 投标保证金与资信保证金的递交
5.1投标人需要在报名时至投标截止三日前(以到帐时间为准)提交数额为项目估算价2%的投标保证金,详情见招标文件
5.2投标人需要在报名时至投标截止三日前(以到帐时间为准)提交数额为项目估算价10%的资信保证金,详情见招标文件。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6月25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地点为:通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开标会议室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通许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通许县农林局
联 系 人: 李先生
电 话:13592119019
招标代理机构: 通许县人民政府集中采购中心
地 址: 通许县行政路东段路北人民体育场对面
联 系 人: 任女士
电 话: 0371-- 22305018
                                                                                         2015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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