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美术学院“国家广告产业园区影视后期数字制作基地”项目国内公开招标公告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受 广州美术学院 的委托,对 广州美术学院“国家广告产业园区影视后期数字制作基地”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0612-1541C1000328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州美术学院“国家广告产业园区影视后期数字制作基地”项目
三、采购预算:13646813.00元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广州美术学院“国家广告产业园区影视后期数字制作基地”项目(详见招标文件)
五、供应商资格: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投标人同时具备以下1)和2)资质要求:(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1)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三级(或以上)或者机电工程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2)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注:按建建[2001]82号文标准取得旧版资质证书的企业原则上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承接工程。具体原则按《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执行。 (4)投标人拟担任本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机电工程专业一级的注册建造师,持有项目经理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项目负责人与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得为同一人。(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5)投标人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联合体协议原件)
六、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5年6月1日起至2015年6月8日 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详细地址: 广州市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10楼1010房,现场报名只接受POS机刷卡 )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6月24日9时30分
八、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10楼会议室(广州市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10楼)
九、开标评标时间:2015年6月24日9时30分
十、开标评标地点: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10楼会议室(广州市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10楼)
十一、招标文件公示/下载:现对招标文件进行公示并发售招标文件,公示期为2015年6月2日至2015年6月8日,共五个工作日。
购买招标文件联系人: | 池先生、吴先生 | 采购人联系人: | / |
电话: | (020)83542319;(020)83543065 | 电话: | / |
传真: | (020)83541719 | 传真: | /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10-11楼 | 联系地址: | / |
邮编: | 510060 | 邮编: | / |
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 | 郑瑜 | 采购单位项目负责人: | 李老师 |
项目负责人电话: | 020-83542319 | 项目负责人电话: | / |
开户行: | 中国工商银行广州市第一支行 |
|
|
帐号: | 3602000109000326441 |
|
|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2015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