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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梅县区财政局梅县区基层公共服务综合平台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5-12 17:05: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广东计安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受梅州市梅县区财政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梅县区基层公共服务综合平台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梅县区基层公共服务综合平台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JAZB16MZHG05935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谢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753-2562692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梅州市梅县区财政局

地址:梅州市梅县区新城行政区内

联系方式:谢先生、0753-2562692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东计安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陈小姐、0753-2390869

代理机构地址: 梅州市江南新中路30-14号运兴楼二楼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1、采购项目内容: 梅县区基层公共服务综合平台建设项目;

2、采购项目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采购项目内容》;

投标人应对所有的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2、投标人必须具有贰级或以上《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证》,广东省外企业需另提供贰级或以上《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备案证》;3、投标人不是所投主要设备(WEB防护系统、负载均衡机、高性能12核服务器、安全网关、三层千兆交换机、千兆三层核心交换机、百兆交换机、硬盘录像机、高清红外摄像机、电脑、备份存储设备、高拍仪、打印一体机、身份证读卡器)的制造商的,必须提供有效的销售许可证书或代理销售许可证书或授权书原件及制造商保修证明的承诺原件(多层代理关系证明文件须明晰);4、投标人必须提供由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原件附入投标文件中,否则为无效投标);5、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符合以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评标委员会将以 公开报名 的方式确定其投标资格。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200.23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5月13日 08:30 至 2016年05月19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梅州市江南新中路30-14号运兴楼二楼

招标文件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自行前往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6月02日 15:0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6月02日 15:00

六、开标地点:

梅州市江南新中路30-14号运兴楼二楼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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