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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老城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洛阳市老城区公务用车取消车辆拍卖机构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5-12 18:44: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洛阳市老城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洛阳市老城区公务用车取消车辆拍卖机构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依据洛阳市老城区财政局计划批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规定,河南海天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受洛阳市老城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委托,就洛阳市老城区公务用车取消车辆拍卖机构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招标要求、有能力的单位积极参加。
一、招标项目名称:洛阳市老城区公务用车取消车辆拍卖机构采购项目;
二、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复编号:洛老政府采购代【2016】12号;
三、资金来源及预算金额:拍卖佣金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实施细则,由竞拍人支付,本次招标不做投标竞价。拍卖车辆整备费为财政资金,预算控制价150元/辆。
    四、招标项目简要说明:为洛阳市老城区单位指定数量(区直机关约99辆)的公务车辆提供拍卖处置相关服务。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招标项目内容及要求”。
五、合格投标人除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外,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5.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应具有省级及以上商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拍卖经营批准证书》和省级及以上财政部门颁发的《公物拍卖资格证书》,同时拍卖企业自有或长期租赁(租期不少于1年)的场地展位面积不少2000平米。
注:投标人开标时须提供所投项目相对应的资质证书原件,投标人还须提供自有或长期租赁(租期不少于1年)的场地展位面积不少2000平米证明资料原件。否则其投标将不被接受。
5.2投标人为外地服务机构的,还应具有在洛阳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分支机构(开标时须提供在洛阳市注册的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原件和分支机构拍卖经营批准证书原件及公物拍卖资质证书原件,否则其投标将不被接受)。
5.3开标时投标人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有效期内的三年以来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否则其投标不被接受。该《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不退还。
六、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洛阳市老城区财政局向代理机构支付,中标人无需支付。
七、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6年5月12日至2016年5月20日18:00(公告发布之日起发售,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八、获取招标文件方式:凡有意参加报名者,请于2016年5月12日至2016年5月20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30分,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到洛阳市王城大道与中州路口富亚东方B座8楼报名。报名合格者,直接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九、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6年6月3日9时30分。
十、投标文件接收和开标地点:洛阳市中州中路与王城大道交叉口富雅东方B座八楼。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十一、本公告已同时在《洛阳市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公告。公告期为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十二、采购单位名称、地址和联系人和电话:
名  称:洛阳市老城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地  址: 洛阳市环城西路58号
联系人: 李老师
电  话: 0379-63964518
十三、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联系人、电话和电子邮箱:
名  称:河南海天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王城大道与中州路口富雅东方B座8楼
联系人:安经理
电  话:0379-64612015    13939900533
电子邮箱:haitianzixun@126.com
工作证编号:lyszfcg0201
十四、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如果有)。
洛阳市老城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2016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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