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集双高速公路通化至梅河段项目PPP模式改造、公路养护质量管理工程等全过程咨询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5-13 07:53: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吉林省集双高速公路通化至梅河段项目PPP模式改造、公路养护质量管理工程等全过程咨询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DL-JL16-C0001
吉林省集双高速公路通化至梅河段项目PPP模式改造、公路养护质量管理工程等全过程咨询服务采购项目已由政府采购主管部门下达的项目批复文件(吉财采计X[20160407]-0420号)批准,辽宁弘博招标投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 吉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 (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符合相关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吉林省集双高速公路通化至梅河段项目PPP模式改造、公路养护质量管理工程等全过程咨询服务采购项目
1、项目名称:吉林省集双高速公路通化至梅河段项目PPP模式改造、公路养护质量管理工程等全过程咨询服务采购项目
2、招标编号: HBDL-JL16-C0001
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4、采购预算:120万元
5、招标范围:
(1)开展尽职调查,全面收集项目相关资料和基础数据;
(2)开展交通量预测,全面收集项目实际已运营期间的交通量基础数据并加以分析预测;
(3)开展项目运营维护成本测算,全面收集省内其他类似项目以及国内类似项目的实际运营成本基础数据并加以分析预测;
(4)确定项目的社会资本采购方式、项目运作方式、交易结构及重要边界条件,完成财务测算,编制项目实施方案;
(5)协助实施机构完成项目运营期绩效考核标准及道路大、中修、日常养护、保洁、安全管理、收费管理、路政管理、交通管理、超载超限治理、经营与开发管理等方面的质量检查考核标准及操作程序;
(6)协助实施机构完成《PPP项目合同》相关利益方的主要权利义务划分;
(7)协助相关部门完成物有所值评价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
(8)协助组织实施社会资本采购程序,编制采购文件及PPP项目协议;
(9)协助采购人与社会资本合作方就PPP项目协议进行沟通、谈判;
(10)协助政府方与社会资本合作方或其设立的项目公司完成相应的PPP项目协议签署;
(11)应采购人要求,就本项目所涉的其它商务、财务、法律问题提供专业咨询意见与建议。
6、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7、计划服务期: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政府与社会资本正式签署PPP项目合同(以合同约定为准)。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即: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具有工程咨询甲级资质;熟悉PPP政策,机构或机构多名核心骨干近三年在高等级公路领域(含高速公路及一级公路)有PPP(含BOT、TOT等模式)项目咨询经验。
4、有法律、金融、财务等方面的专家或顾问团队。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
1、凡有意参与的合格潜在投标者,请于2016年5月13日起到2016年5月19日每天8:30-11:30,13:00-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到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人民大街9999号)四楼辽宁弘博招标投标有限公司窗口进行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2、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以下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企业资质证书、当地检察机关开具的无行贿受贿证明、企业法人授权书、授权代表本人身份证。提供上述证明文件的原件(备查)及2套复印件(加盖公章)。
(2)高等级公路领域(含高速公路及一级公路)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咨询服务业绩合同的原件(备查)及1套复印件(加盖公章)。
招标文件售价: 600 元/套,售后不退。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6月3日11时00分整(北京时间)。
2、投标地点: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四楼开标室。
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联系方式
招标人:吉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11855号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0431-85379687
招标代理:辽宁弘博招标投标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朝阳区新民广场盛世城E栋1218室
联系人:高经理 王经理
电话:0431-810902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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