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济区人民医院异地新建项目救护车采购招标公告
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郑州市惠济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的委托,就惠济区人民医院异地新建项目救护车采购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单位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惠济区人民医院异地新建项目救护车采购
采购编号:郑惠财公开招标(2016)24 号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项目地点:郑州市惠济区境内
招标规模: 1包:重症监护型救护车1辆;2包:监护型救护车3辆;详细参数见招标文件。
供货及安装期:1包10个工作日;2包 40日历天。
资金来源:财政拨款,已落实。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质量合格标准。
采购预算:1包50万元;2包105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各包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中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评标时投标人应提供下列证明材料以证明其满足以上要求:
(1)具有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并具备相应的生产或经营范围、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书;
(2)须提供2015年度的财务报告资料或企业基本户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
(4)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各包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经销商可提供制造商的)。可以是拟投设备的生产厂家或取得针对本项目专项授权的经销商。
3、 3、各包所投产品制造商(整车)须具备《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4、4、各包投标人须提供救护车辆改装厂家及车载医疗设备厂家出具的针对此项目的授权书及售后服务相关证明。
5、5、1包投标人须提供所投产品底盘车辆制造商或中国总经销商出具的针对该项目的授权及售后服务证明。
6、6、2包投标人另须提供投标产品(整车)制造商高新技术企业资质证书证明材料。
7、7、投标人须到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开具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评标时告知函应在有效期内)。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四、报名有关事项:
1、报名时间:2016年05月12日至2016年05月18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节假日休息);
报名地点:郑州市文化路与优胜南路交叉口国奥大厦2209室;
2、投标人报名时须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者三证合一证书),开户许可证、法人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专项授权、售后服务证明、制造商高新技术企业资质证书(2包)、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2.1 上述报名资料应根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相对应的具体要求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法人证明/法人授权书留原件);
2.2 报名人应保证其报名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2.3 关于制造商的证件,代理商可提供加盖其公章的复印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16年05月12日至2016年05月18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节假日休息);
招标文件出售地点:郑州市文化路与优胜南路交叉口国奥大厦22层2209室;
招标文件出售方式:现场出售;
招标文件售价:300元/本,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6年06月03日9时30分整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郑州市文化路与优胜南路交叉口西北角国奥商务22层开标室。
七、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2016年06月03日9时30分整
开标地点:郑州市文化路与优胜南路交叉口西北角国奥商务22层开标室。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惠济区政府采购网》网上发布。
九、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郑州市惠济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地 址:郑州市开元路8号F楼
联系人:魏女士
联系方式:0371-63639610
代理机构: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文化路与优胜南路交叉口国奥大厦22层
联系人:刘先生、郑先生
电话:0371-63976573/63976168
邮 箱:xincheng_zb@163.com
郑州市惠济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0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