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台县国土局不动产登记平台过渡期硬件设施公开招标公告
灵台县国土资源局不动产登记平台过渡期硬件设施
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兰州众信招标有限公司受灵台县国土资源局的委托,对“灵台县国土资源局不动产登记平台过渡期硬件设施采购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质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招标文件编号:兰众招PL2016099
二、招标内容:(共一包)
序号 | 名称 | 单位 | 数量 | 采购预算 (万元) |
1 | 应用服务器 | 台 | 1 | 44.3 |
2 | 数据库服务器 | 台 | 1 | |
3 | 核心交换机 | 台 | 1 | |
4 | 企业路由器 | 台 | 1 | |
5 | 以太网交换机 | 台 | 1 | |
6 | 磁盘阵列 | 台 | 1 | |
7 | 机柜 | 台 | 2 | |
8 | PDU | 组 | 2 | |
9 | KVM | 套 | 1 | |
10 | 身份证扫描仪 | 套 | 5 | |
11 | 高拍仪 | 套 | 5 | |
12 | 操作系统 | 套 | 2 |
本项目预算价为44.3万元。(具体参数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三、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供应商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银行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的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前述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已三证合一的,则需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供应商为代理商的需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授权函原件;
4.供应商必须提供由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县级及以上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
5.法定代表人授权函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6.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招标者,请于2016年5月12日至2016年5月18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节假日除外), 在灵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交易服务大厅(灵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报名并免费领取招标文件。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06月02日09时00分,地点:灵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灵台县人社局二楼)。
2.开标时间:2016年06月02日09时00分。
3.投标文件包括纸质版和电子版,两者内容必须保持一致。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七、投标保证金的缴纳
户名:灵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账号:6621 1904 6675 6000 20
开户银行:甘肃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灵台支行
1.投标人只能从单位账户以电汇或转账方式缴纳保证金,且账户名称必须与投标人报名时使用的单位名称一致,投标人不得以现金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
2.投标人必须在缴纳凭证附言栏内填写且只填写投标登记号。
本项目的投标登记号: LTJYRCDJ20160
3.投标人不按以上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所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投标人应充分考虑节假日、公休日和银行营业时间、系统交换等因素,否则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甘肃政府采购网和灵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灵台县国土资源局
地 址:溪河大道东大街社区居委会
联系人:王自福
电 话:13830349566
代理机构:兰州众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平凉市世纪花园B1区6号楼2单元302室
联系人:边宏波
电 话:0933-8552700
兰州众信招标有限公司
2016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