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阳市人民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布展项目电子设备、装饰材料采购及施工公开招标公告
山东元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海阳市人民检察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海阳市人民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布展项目电子设备、装饰材料采购及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海阳市人民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布展项目电子设备、装饰材料采购及施工
项目编号:海政采【元亨】工程2015084-2
一、招标项目名称、数量、简要技术要求
本项目为海阳市人民检察院办案技术用房暨亚运村国际区项目室内装修工程的施工验收及保修阶段的相关服务
二、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范围须包含展览、策划的相关业务;(2)自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由投标人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文件;(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时间:2015年05月29日 08:00 至 2015年06月07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淮河路2号宏远大厦3楼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金购买或邮箱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06月17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5年06月17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海阳市人防中心大楼3楼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济南路82号)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主任
项目联系电话:0535-3011936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海阳市人民检察院
采购人地址:海阳市香山街2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王主任0535-301193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山东元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冯学平0535-3975829
代理机构地址: 烟台开发区淮河路2号宏远大厦3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