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税三期工程第二阶段河南地税建设项目托管机房租赁服务招标公告
金税三期工程第二阶段河南地税建设项目托管机房租赁
服务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经财政部门批准的政府采购计划(编号:豫财招标采购-2016-350)批准,现就金税三期工程第二阶段河南地税建设项目托管机房租赁服务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金税三期工程第二阶段河南地税建设项目托管机房租赁服务
二、招标编号:豫财招标采购-2016-350
三、项目概况及托管机房租赁服务内容
(一)项目概况:
河南省地方税务局拟租赁IDC数据机房,机房要求位于郑州市区范围内且具有自主产权,提供7×24小时不间断运营商级专业运维服务和安保服务。预计租赁机柜数量110个,其中:标准机柜81个(不低于3KW的机柜数量为12台,不低于5KW的机柜数量为69台),非标准机柜29个(单个机柜不低于5KW),并提供相应办公场地和机柜扩展区域,租赁期限为3年。
(二)要求:
1.本项目不分包。投标人中标后不得将中标项目分包或转让给其他主体实施。
2.本项目要求机房为投标人自建机房,且位于郑州市区范围内。
3.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按租用110个机柜及相关场地和服务(以三年为租期)进行报价。
4.按实际租用机柜数量支付租赁费用。
(三)交付日期:
双方合同签订后45日内,投标人托管机房环境准备完毕,满足招标人设备进场条件。
(四)租用年限:三年(机房交付使用之日起计算)
四、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近三年内在政府采购机构无不良记录;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资质要求
具有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有效的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提供最少包括因特网数据中心业务的经营许可)。
(3)本项目不接受具有控股关系母、子公司同时投标。
(4)投标人必须在近三年运营中无任何数据泄漏事故。
(5)投标人在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不允许挂靠其他公司参与投标。
五、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要求
1.报名时需提交的资料
A、合格且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B、税务登记证(副本);
C、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D、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
E、经营许可证;
F、投标人需提供公告发布之日后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人)。
投标人报名时必须提供以上资料原件及提交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两套存档,否则有权拒绝其报名。
2.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安排
2.1 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6年5月12日至 2016 年5月18日(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节假日除外)。
2.2 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地点: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经三路与丰产路交叉口西南角财富广场6号楼13层办公室。
2.3 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300元,售后不退。
六、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单位应于2016年6月2日9时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经三路与丰产路交叉口西南角财富广场6号楼13层会议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6年6月2日9时在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经三路与丰产路交叉口西南角财富广场6号楼13层会议室准时开标,招标人邀请所有投标人出席开标会议(授权委托代理人应当是投标人的在职正式职工,并携带身份证等能证明其身份的有效资料原件出席并签到)。
八、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发布。
九、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河南省地方税务局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 0371-65806570
联系人:白先生 联系电话: 0371-65806197
招标代理机构:天行健国际招标(北京)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371-60980527
电子邮箱:txjzbhn@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