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香洲区城市管理局)(珠海市香洲区城市管理局2016年环保垃圾屋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投标邀请函
受珠海市香洲区城市管理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广东巨正建设项目(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就珠海市香洲区城市管理局2016年环保垃圾屋采购项目(项目编号:GDJZ2016-H024W, 采购计划编号:P-20160315-000348)组织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密封投标。
一、招标项目的名称、内容、预算金额、交货期
1. 项目名称:珠海市香洲区城市管理局2016年环保垃圾屋采购项目
2. 项目内容: 拟采购300座密闭式环保垃圾屋
3. 预算金额: 人民币贰仟零伍拾伍万元整(¥20,550,000.00)
4. 交货期:合同生效后180个日历日内,完成到货、安装、调试、验收并交付使用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已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企业法人。
2. 投标人必须是所投垃圾屋的制造商。
3. 投标人的经营范围须为环境卫生领域(范围中有“环卫”或“环保”字
样)。(需提供国家相关部门的证明材料)。
4.投标人近三年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保证书)。
备注:
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两家或以上供应商有如下情况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投标,一经发现将均作无效投标:a、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的;b、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
三、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6年5月12日~ 5月19日,每天08:30~12:00,14:30~17:30(节假日除外)。
2. 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广东巨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珠海市香洲区红山路137-139号俊明苑)
3. 购买招标文件方式:供应商可自行前往以上地点购买或采用邮寄的方式购买,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其传真件):
(1)“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第1-3项资料。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购买人身份证复印件。
4.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邮寄另加人民币5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四、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6年6月7日上 午10:00 ~10:30。
2. 投标实物样品递交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提交,递交地点:珠海市香洲区红山路288号(国际科技大厦)。
3.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6年6月 7日10:30;投标文件、投标样品、评审现场查验的原件均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截止时间后采购人不再接受任何补充的文件。
4. 投标/开标地点:珠海市香洲区红山路288号(国际科技大厦)二楼五号开标室七号评标室(体育中心东北侧)(原红山路珠海市行政服务中心旁边)。
五、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联系方式:
珠海市香洲区城市管理局:
联系人:渠工 18926918346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机构名称:广东巨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珠海市香洲区红山路137-139号俊明苑 邮编:519000
联系人及电话:杨工 13709691961 2651788 传真:0756-2651780
投标保证金账号: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金桦支行
户名:广东巨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44001 64684 10525 01278
其它资金来往账号(投标保证金除外):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梅华路支行
户名:广东巨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4400 1646 8410 52500387
珠海市香洲区城市管理局
广东巨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五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