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龙潭区文化新闻出版和体育局(科学技术局)吉林市乌拉街清代建筑群修缮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林市乌拉街清代建筑群修缮工程已由龙潭区政府采购任务通知书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吉林市龙潭区文化新闻出版和体育局(科学技术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吉林市乌拉街清代建筑群修缮工程
2.1.1项目概况:本项目分为施工1个标段,监理1个标段。
2.1.2工程规模:包括萨府、魁府、后府、清真寺4处共17座古建筑,萨府包括正房、东厢房、西厢房、门房、耳房;魁府包括正房、东北厢房、西北厢房、东南厢房、西南厢房、门房、东抄手廊、西抄手廊、东连廊、西连廊;后府包括正房、西厢房;清真寺包括正殿、北讲堂。总建筑面积2197.77㎡,总占地面积4238.23㎡。
2.1.3工程地点:吉林市乌拉街。
2.1.4计划工期:2015年6月30日至2016年10月22日。
2.1.5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文物保护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工程施工及监理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施工投标人须具备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一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监理投标申请人须具备文物保护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3.2施工投标人拟派出项目责任工程师须具有本工程相应类别的从业范围证书。
监理投标单位拟派出的总监须具有文物保护工程监理师资格。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施工1个标段、监理1个标段进行投标。
3.5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
3.6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6月1日至 2015年6月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 (北京时间,下同),持投标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组织结构代码证、被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在吉林市公正建设工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6月25日9时00分,地点为吉林市金桥宾馆一楼开标室。
5.2投标申请人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吉林市财政局网站上同时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吉林市龙潭区文化新闻出版和体育局(科学技术局)
地址:龙潭区徐州西路10号
联系人:孙娜 电话: 0432-63041617
招标代理机构: 吉林市公正建设工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吉林市望云北街17号
联系人:赵彬宇 电话 0432-620861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