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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市高要区林业局高要区2016年乡村绿化美化工程省级示范村工程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5-11 17:34: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受肇庆市高要区林业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高要区2016年乡村绿化美化工程省级示范村工程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高要区2016年乡村绿化美化工程省级示范村工程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0809-1641GYG1B504/0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758-2313165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肇庆市高要区林业局

地址:肇庆高要区南兴二路

联系方式:廖先生0758-839261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李先生0758-2313165

代理机构地址: 广东省肇庆市天宁北路75号广发银行大厦15楼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1、采购项目内容:高要区2016年乡村绿化美化工程省级示范村工程建设项目
 2、数量:一项
 3、完工期:2016年6月30日前完成所有苗木采购、打穴、栽植、打支撑、补植,2016年10月30日前完成抚育以及配套设施建设;2017、2018年各完成春秋季2次抚育,即3年5次抚育。
 4、项目最高限价: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陆拾叁万肆仟柒佰肆拾柒元整(¥634,747.00元),超出最高限价的投标将被拒绝。
 5、采购项目的性质及要求:本项目为一个整体,投标人须对本项目进行整体报价,不得分拆报价,且要提供完整的技术资料。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须具备本次采购项目供应及服务能力,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投标人须具备营造林丙级以上(含丙级)造林资质,并在有效期内; 4、投标人须具备林木种子生产许可证及经营许可证;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授权代表须携带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同时提供工商部门网站“商事主体登记及备案信息查询单”查询页面(含经营范围)打印件,营业执照营业期限必须在有限期内)、营造林丙级以上(含丙级)造林资质证书复印件、林木种子生产许可证及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公章) 到本公司获取招标文件。 通过转账支付购买的方法如下:将招标文件工本费汇入: 开户名称: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肇庆分公司 开户银行:广发银行肇庆分行营业部 账 号:107015512010017209 汇入地点:广东省肇庆市 (并请注明购买单位名称及“事由:购买0809-1641GYG1B504/01号招标文件”) 如需邮寄招标文件,请另付特快专递费用¥60.00元。款到指定账户后,采购代理机构即向合格投标人发出招标文件。通过邮寄方式发出的所有资料以邮递部门送达的时间为准,招标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对邮件送达延误、损坏、丢失、毁灭等情形不负任何责任。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63.4747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5月11日 17:31 至 2016年05月31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肇庆市天宁北路75号广发银行大厦15楼

招标文件售价:¥1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报名购买或通过转账支付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6月01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6月01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肇庆市高要区府前大街9号肇庆市高要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招标文件答疑:本项目不举行集中答疑。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政府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采购人或者我司提出质疑,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附送有关证明材料。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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