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福建省财政厅遴选中介机构参与资产清查专项审计服务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5-11 17:48: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受福建省财政厅委托,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对(FJTC-2016-076、福建省财政厅遴选中介机构参与资产清查专项审计服务项目)组织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招标编号:FJTC-2016-076
2、项目名称:福建省财政厅遴选中介机构参与资产清查专项审计服务项目
3、招标内容及要求:
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数量 |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 | 预算金额(元) | 用途 |
1 | 1 | 审计服务 | 1 | 审计资产(万元):228,040 | 420000 | |
2 | 1 | 审计服务 | 1 | 审计资产(万元):277,440 | 330000 | |
3 | 1 | 审计服务 | 1 | 审计资产(万元):204,353 | 660000 | |
4 | 1 | 审计服务 | 1 | 审计资产(万元):204,061 | 580000 | |
5 | 1 | 审计服务 | 1 | 审计资产(万元):204,593 | 570000 | |
合计: | 2560000.00 |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财政部、工信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3)其他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2)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已经依法合并的仅需提供营业执照)。(3)投标人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同时提供下列材料:1)12015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可由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或由投标人自行编制并加盖公章)、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材料(纳税时间处于2015年或2016年)以及国家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缴纳社保的时间处于2015年或2016年);2)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3)参加本项目投标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规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详见《投标人的资格声明》);4)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由投标人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出具),证明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对于未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或者查询结果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原件须附在投标文件正本中,副本附复印件)。(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6.1发售招标文件时间:2016年5月11日至2016年5月17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5:00至17:00,节假日和周末除外。)6.2发售招标文件地点: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地址:福州市湖东路169号中闽天骜大厦14层)
7、招标文件售价:
招标文件每份售价50元(纸质或电子文档),售后不退(1)投标人进行现场购买的,可派员至福州市湖东路169号中闽天骜大厦14层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业务2部)办理购买手续。(2)投标人通过银行汇款购买的,须将招标文件费用通过电汇或转帐形式汇入招标代理机构银行账户,同时将电汇或转账的银行回单及填写完整清晰的下述“投标人信息表”发邮件至87554218@sina.com(联系电话:0591-87554218)。招标代理机构收到邮件后即将招标文件以电子邮件形式发给投标人。(3)投标人需要招标代理机构邮寄招标文件纸质版的,邮费由投标人承担。(4)未购买招标文件的不具备投标资格。投标人请将投标保证金汇入下列账户:开户名: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开户行:兴业银行福州湖东支行;账号:118060100100084053
8、供应商报名开始时间:2016年05月11日09:00:00报名截止时间: 2016年05月17日17:00:00
9、投标截止时间: 2016年05月31日09:00:00(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达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地址:福州市湖东路169号中闽天骜大厦14层),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10、开标时间及地点:
2016年05月31日09:00:00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地址:福州市湖东路169号中闽天骜大厦14层)
11、本项目采购人:福建省财政厅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中山路5号
联系人姓名:
林群伟
联系电话:
0591-87097497
采购代理机构: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169号天骜大厦14层A区
项目联系人:
林腾、毛祚照、李卉、林建斌
联系电话:
0591-87554218
网址:
提醒:以下银行账户(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湖东支行)不作为投标保证金账户使用,投标人须将投标保证金汇入招标文件中指定的银行账户(兴业银行福州湖东支行)。
开户名: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湖东支行
账号:1501014140002080
12、本公告同时发布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fujian.gov.cn/上,;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2016年05月11日
投标人应在截标时间前办理政府采购专用章
(CA卡)并进行网络注册入库(详见下面链接)
http://cz.fjzfcg.gov.cn/n/webfjs/article.do?noticeId=0F4D993B4FEB4156A00B26A3CF26011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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