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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东彝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6-01 09:06: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公 告
   经景东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批准,景东彝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局拟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景东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项目的供应商,前期准备工作已基本完成,资金已到位,现诚邀有相关资质的技术服务单位参加本次采购。
1、招标人:景东彝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局;
    2、项目名称:景东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项目
3、项目地点:景东县;
4、采购范围:景东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期评估、资源环境承载力评价研究专题、景东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成果,包括完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中期评估成果、资源环境承载力评价专题研究成果、合理调整规划主要指标、调整优化规划用地结构和布局、更新规划数据库。本次采购项目划分为1个包。供应商不得对包中的项目进行拆分,否则按无效文件处理
5、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6、投标人资质要求
参加本次投标的供应商必须符合《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6.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经营范围中能满足本次招标所要求的相关业务; 
6.2公司财务状况良好,有良好的资信和公众形象,没有触犯知识产权保护,无行贿犯罪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具有良好的售后服务能力;
6.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4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6.5具备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具备土地规划机构等级证书乙级(含)以上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云南省土地整治技术服务单位备案证书的企业或事业单位;
7、招标代理机构:昆明隆程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8、时间要求:景东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期评估、资源环境承载力评价研究专题、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成果2016年6月30日提交成果。
◆9、采购文件于201561日至2015年620日早上9时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在昆明隆程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发售,地址:普洱市思茅区文华路茶林苑小区商铺,每套收费800.00元(人民币捌佰元)。欲邮购另加收贰佰元汇寄费;满足资格要求有兴趣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可以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报名购买采购文件时,应由企业法人携带以下资料的证件(原件)及提交加盖公章复印件一份(原件审验后退回): 
a.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
b.供应商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c.项目负责人与本项目相近的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证书(原件)
d. 供应商的开户许可证(原件)
以上资格证明为必备条件,所提供的材料必须在有效期内,须年检的证件,年检章应清晰可辩,如有一项未提供或所提供的证件不在有效期内,在资格审查时将视其为不合格供应商。
◆10、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6月26日15时00分
◆11、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普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普洱市住建局交易点一楼开标厅)。
◆12、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元),投标保证金必须在2015年6月 24日前从供应商基本账户以“转账”或“电汇”形式提交到保证金专户,其它形式的投标保证金概不接受。供应商缴纳投标保证金时,需在转账凭证注明投标项目名称,并注明联系人及电话,投标保证金缴款单位名称必须和供应商单位名称一致 ,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参与此次投标活动。
  人:景东彝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局         招标代理:昆明隆程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人:谢坤                               人:周李珠
    话:0879-6224450                         话:0879-21968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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