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召县黄鸭河风光带一期工程项目监理标段(二次招标)
1、招标条件
南召县黄鸭河风光带一期工程项目监理标段(二次),招标人为南召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鑫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本工程资金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南召县黄鸭河风光带一期工程项目监理标段(二次招标)
2.2招标编号:NYXHJL20160401
2.3项目概况:本工程位于黄鸭河世纪大桥下游,东临中心商务区,西接产业聚集区,全长2000米,占地157亩。主要建设任务为:台地土方填筑、亲水护坡、植草护坡砌筑、供水照明线路埋设、各类乔木、灌木地被栽植以及广场铺装、雕塑造型安砌等工程。
2.4招标范围:施工阶段和缺陷责任期内的项目施工过程实施旁站式监理服务;
2.5质量要求:达到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工期要求:16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3拟任项目总监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总监(以本单位出具证明为准,须加盖企业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章);
3.4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5 能提供近两年来由会计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3.6投标人注册地或者项目所在地的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证明(查询日期在招标公告发布期间);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3.8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报名信息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或三证合一);⑴资质证书;⑵税务登记证;⑶组织机构代码证;(以上材料需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⑷项目总监的注册市政监理工程师证;⑸法定代表人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⑹2013、2014年度由会计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⑺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承诺函;⑻投标人注册地或者项目所在地的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证明;(以上材料验原件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
以上复印件两套须加盖公章,其中授权委托书留原件。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投标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4.2报名时登记资料应注明:投标人名称、资质等级、联系人、电话及传真、联系地址、电子邮箱等。
4.3报名和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16年5月11至2016年5月1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30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招标文件售价:每份1000人民币(不含图纸),售后不退。
4.4报名地点:南召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南召县黄洋南路)。
5、投标截止时间和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招标采购综合网》、《南召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召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0377-66913825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鑫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女士
电 话:0377-60559666
电子邮箱:nyxinhui@126.com
南召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河南鑫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6年5月11日